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可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中部某县,全县行政管辖范围即全县域2000平方公里,工业不算太好,大部分地方还是农业用地,县城建设用地规划不过60平方公里,在前几年国内某著名规划设计院给其做的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了城市规划区为全县县域范围。
县内有15个镇,分别编制了镇总体规划,镇的规划区即为全镇域范围。
目前,根据情况,也在各镇编制了几个经济比较好的村的村庄规划。其实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必要编制乡、村庄规划么?做出来实际是一个分区规划吧?
现在的问题是在这些村庄规划范围内,农民建房是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我个人觉得是应该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理由见《对规划区概念及意义的几点思考》 http://www.xhut.cn/archives/3540
发建设工程规划规划许可证也是有理由,毕竟县城市总体规划里已经明确了其规划区范围是全县域了,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请大家发表点意见!!!!!!!!!!!!!!
新浪微博上有同行提到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九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当按照城市、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的程序,依据乡、村庄规划或者专项规划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那么我们要继续追问: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上是发什么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