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全文

admin7年前法律法规规范4127
南京市市规划资源局出台新政推动“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近日,市规划资源局发布新局组建后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式的改革。

一是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是为需保留的临时建筑明确办理路径。此类临时建筑,若不需保留,建设单位只要在项目最后一次申报规划核实前拆除即可;若想要保留,可通过简单的路径转为“正式”项目,即在符合土地出让条件和规划控制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申报规划许可变更的方式,直接换取正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政策使得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大大加快项目建设速度,避免了小建筑、大审批的繁琐程序,获得建设单位的高度评价。

 

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新取得建设用地“拿地即开工”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工作要求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临时建筑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在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的为主体项目服务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辅助性临时建、构筑物。

二、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土地出让合同及出让金缴款凭据、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图纸(非数字化申报格式)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各派驻分局窗口,在签署保证建设项目依法报批、按许可施工的承诺书后(本通知书附件格式),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申领主体工程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过程中,原已经申领过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售楼处等临时建筑需保留的,按以下方式办理:

1.该建筑已经纳入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且审批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本项目最后一次申请规划核实前,可以申请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原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期届满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直接注销;使用期未满的,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撤回。

2.该建筑未纳入原审定方案总平面,在符合土地出让合同及其规划条件要求,且高度、间距、退让等规划控制要素符合现有法规、规范的前提下,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调整建设项目总平面,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对原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使用期是否届满分别采取注销或者撤回的方式处理。

四、因建设工程需要,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最后一次规划核实前,建设单位或个人可以对临时建筑申请多次延期。

五、临时建筑未申请或未批准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在主体项目(分期建设最后一期工程)规划核实前自行拆除。

六、临时建筑不得改变用途,不得登记,不得转让。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1日

 

有几个疑问:

1、这种需要保留的临时建筑有没有300平方米以下或者多少面积的限定?

2、这种需保留转为永久的,建设前不要施工图审查?

3、施工过程中需要质检安监介入服务么?如果没有中间过程后续如何竣工验收?
标签: 临时建筑

相关文章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盘活存量建设项目内部分割的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支持盘活存量建设项目内部分割的管理规定(试行)》津规资登记发〔2024〕132号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支持盘活存量建设项目内部分割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

上海市《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

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工作流程,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相关主体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2023年

自然资源部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2019修改后)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168号)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已于2000年3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 季允石 2000年3月31日 第一章...

《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办法》2023年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办法》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3〕2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京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