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立法—国家与地方的维度 南宁市规划管理局 刘家海 (2016年7月7日) 【提示】这是我在给广西设区城市人大立法培训班做规划管理立法授课的内容整理,原题为《务实理性地做好...
在规划管理的深水区跋涉前行 ——在良庆分局年终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删节版) (2016年11月18日) 今年的分局工作,我们在年初的时候定调为“三强一快”,即强化改革创新,强化依法行政...
【按】法律思维所秉持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精神,其功能相当于给我们撑起一把保护伞:下雨了挡一下,不让自己淋湿;太阳太大了,遮一下,不让自己晒晕。这既是常态下有效对付异常情况的可行办法,也是异常情况下有效...
刘家海:规划部门为协助城管综合执法认定所出具的意见不具有可诉性 ——对宋春莲王以明诉杭州市规划局行政确认案的批判 (作者刘家海 联系电话:15807812708,联系邮箱:liujiahai@...
为规划认定正名 ——对宋春莲等诉杭州市规划局规划行政确认案的批判(之六) 六、为“规划认定”正名 我在前面文中提到规划认定这个词语的时候,多处加上了“所谓”一词做前缀修饰。这...
【裁判要点】 建筑规划方案系预期建设的一项整体性行政计划,付诸实施尚需通过针对具体建设项目依法核发的相关建设规划许可。如利害关系人认为因行政规划行为违法导致相邻建筑侵害其通风、采光等权利,可针对...
【裁判要点】 规划局就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所作的回函,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程序性行为,其内容仅对建设单位拟选址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和规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作出了答复,没有改变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现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种宏观的...
【裁判要旨】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期限是一种法定期间,即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行为规定了比一般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更多的前置条件,即应经公告并经法定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自行拆除也未提...
违法建筑是当前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问题,不仅妨碍城市规划实施,还侵害公共资源和他人权益,是目前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的难点,也是学界研究的热点和执法机关工作的重点,更是舆情长久关注的焦点。违法建...
【裁判要旨】 应城管部门要求,规划部门所作涉案房屋是否影响城市规划情况的回函,并未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未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当事人对该函提起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对于责令改正决定的作出,这是一个程序法上的普遍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