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5月25日上午
回复一:GB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1.14)中有规定4.1.5 基地机动车出人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 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 距地铁出人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人口不应小于20m;5 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6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问题二:乡村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已经在乡镇办理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有关部门要求县规划局办一书两证,领导也默许办理的情况下,怎么办?
回复一:某地一般对不确定土地性质的,就要国土局给个土地性质的说明。是国有土地就到局里出一书两证,集体土地就在乡镇出乡村规划许可证
问题三: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你们怎么处理?
回复一:集体用地不能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经过土地转化。
问题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查询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查询对外可以公开么?
各地都有信息公开的办法,一般都不是规划局自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