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交流5月15日
问题二:一个商住项目,各单体验收时有一点点超建,但又在合理范围内,当时验收合格了,现在项目总核实时实测面积超出规划面积500来个平方,这种情况是不是需要对超建部分进行处罚,查了下,各地对单体面积误差超过上限认为是违法建设,但累计误差问题都没有规定。
回复一:违法建设的允许误差我们这儿已经不允许了。前两年还在参照成都,大概在千分之3
回复2:补交相关配套费就行了,合理范围内不需要处罚
回复3:浙江省规定了合理误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单位,不是建筑单体,合理误差内算轻微误差,补交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就可以了。
问题三.规划区内私人建房未按规划审批建设,有超占用地和超面积建设等等情况,现在想办理房产证,该如何处理后才能办理?
答:超土地但不影响规划的重新办理用地手续,超建筑面积但建筑立面协调的按照城乡规划法处罚了给予办理。(符合规划的补办用地规划许可,由土地部门处罚)
问题四:规划条件的面积跟土地证上相符,但是报过来的修规方案,上面的面积有些到控规的道路里了,审方案的时候用哪个作为净用地
答:净用地以土地证为准,请设计院修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