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4月22日下午
回复:1、青岛市消防审批后置。
2、《消防法》——第十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问题2: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小区业主在一层门面挖地下室,这个是属于哪个部门查处?是规划部门还是批后管理部门,或者建设局的科室来查处?
回复:1、规划执法大队。
2、这个大部分地方归城管(或者叫综合执法局)去执法。
问题3:“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请问办公区和厂房不在一起,距离有3公里,可以用厂区用地面积的指标吗?
回复:1、不可以。
2、可以改变用地性质。
3、最安全的是不办,实在要办的话,按照一类工业用地,比如电子类,施工图上的内部使用功能,按照产品研发厂房,不能体现办公。
问题4:工业用地范围内,工厂闲置建筑对外经营餐厅、汽贸城,规划部门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问题5:企业在已领取房产证的位置,申请拆除后新建一栋建筑,在房产证明没有变更前,能否先批准规划方案?也就是说,企业厂房还在使用,口头说准备拆除,房产证还在,可以先批准原址上新建的规划方案吗?有没有什么文件规定了这类情况有什么手续的?
回复:1、规划方案可以先批,就像改造项目一样。
2、手续和程序按基本程序走就可以了,房产在规划之后。根据规划审批结果变更产权登记内容。
3、已建房产的房产证不影响批准原址上新建的规划方案,我们通用的是如果建设规模变动了必须要办用地,我们通用的是如果建设规模变动了必须要办用地。
问题补充:现有的是一栋5层,企业准备拆除后新建一栋17层的。规划设计条件刚刚变更了。现在就是担心房产证还是原来的,企业口头说拆除,如果房产部门没有办理变更手续,新规划方案是否会有问题?比如房子拆了,但是房产证还在?回头企业为新建筑办理房产证,会不会在一个地上,同时有两个不同建筑的房产证?
回复:1、房产会核查的。
2、办理新工程证时,把旧建筑画上拆迁范围内,办理开工前必须先拆除。房产办理新证核查不出来不是规划的问题了。在放线图上画出拆迁范围。
3、这个房产发新房产证时候会核查的。当然你也可以在工程证中予以备注一下,上个保险。
4、房产在规划之后,没有理由让房产提前变更。他们提前变更的依据是什么。
5、就像旧城区改造一样的,你不先批规划,他凭什么拆房。
问题6:已建成项目,比如工业车间改为仓库,需要什么变更手续?
回复:1、工业车间改仓库规划上应该不用变更的,老用地分类工业仓储本来就是一类,项目变更主要消防要符合,如果消防不符合出事了也能牵涉到规划。
问题7:未取得土地证且已经开工建设的,规划部门管吗?
回复:1、管,规划也违了,抄报土地和综执。
2、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设了。
3、土地未取,规划未批,二宗罪。
4、规划、国土都管。规划法的65-64条。
问题8:正规手续审批的老年公寓,里面有餐饮和住宿功能,经规划验收后,建设单位自行进行对外酒店经营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什么行为。酒店也是餐饮住宿功能!这违规行为规什么部门管?有无相似案例参考处理。
回复:1、不予验收,不发证,移交法规科处理。
问题补充:已经规划验收完了,建设内容都没变,只是后面经营酒店,是不是工商部门管的啊!工商部门不得发营业执照。
2、城管,属于改变使用功能。
3、城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