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交流4月17日
回复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回复2:办用地要发改委文件的,发改不给个人备案或者立项
应当签订补充合同,必须保证合同上主体与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体一致
问题二: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证都有了,而用地证还没有,怎么办?
回复:依照城乡规划法,要求撤销他们的土地证。
问题三:坡地建筑如何计算容积率和建筑面积?一侧为三层,一侧为四层。四层的底层为地下室?
问题四:违法建设在不是严重违反规划的前提下,并且已进行了处罚,处罚后能否补发规划许可手续?
回复1:严重违反的也可以,只要不违反强条,先调整规划,不就不严重违反了
回复2:询问处罚部门,处罚上面要说处罚到位 是否同意补办
回复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第四条,违法建设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中详细的说明
问题五: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必须转征为国有后才可以给发规划许可证么?
答:是的,城市规划区内不存在乡村规划区,建设用地必须是国有建设用地。
补充:城中村的村民建村民安置住宅区在规划区,也要转为国有用地么?答:那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违法,小产权房开发才违法)。集体土地只能在集体内部使用和流转。
江苏、浙江等地的规划条例里规定的是集体土地性质上也可以直接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问题六:讨论城镇规划区内以集体占地方式进行建设的问题(城中村)。
首先,征地还是占地国土局说了算,按照土地法规定,村集体在本村域建设就可以占地。做集中住宅应符合控规要求,按照村民人口数量严格控制建设量。按照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村民一户一宅,原有宅基地村集体收回地上物折价补偿。
大部分地方政府发文停办规划区内村民自建房,D级危房有些地方允许原地翻建,有些地方只允许加固。或者有街道办事处给安排安置房,加固后可以居住的,各部门监督下允许加固。
允许原地翻建的地方批后监管难度较大,批一层建7层。因此危房翻建是否要批还需要研究。
辽宁的政策:去年城中村核发乡村规划许可,今年改为一书两证,另加一个安评。
问题七,:村民临城市大街,有村委会和乡政府的盖章证明文件,没有土地证,要办规划手续怎么办?
答:土地证明文件没有不给办理。
问题八:国土部门给城中村村民居住点出了土地预审意见,发改委给立项,但其用地性质是集体建设用地,用途为住宅,就是不知道该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还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浙江:城区的不管集体还是国有,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庄的是集体办乡村证,国有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问题九:违规建设处罚后可以补办规划许可证么?
答:可以保留部分可以补办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住建部《关于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超容部分,如果对城市规划影响不严重的,收归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