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审核
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审核
申报材料:
1. 01表《佛山市南海区规划建设项目登记表》
2. 10表《佛山市南海区建(构)筑物改扩建工程方案审核申请表》一式3份,申请单位盖章(或者个人签名)、设计单位盖公章;
3. ◆已办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如已抵押需提交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房产证及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如已抵押需提交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有的须提交);
◆未办理房产证: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核原件),如已抵押需提交银行允许开发的证明原件;
4. 申请书(须注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和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5. 原审批同意的规划资料(如规划设计要求、已审批总平面、建筑单体图纸等)复印件1套(有的须提交);
6. 建筑(外立面改造)设计方案图3套,效果图1套,并提交电子文件;
7. 改造前的照片或效果图;
8. 经公示过程的须提交相关材料(按公示指引);
9. 法人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 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标红部分为亮点,个人觉得是不是已经被抵押,规划局不需要审核。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