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3-10
回复1:具体看地方对规划区内私房建设怎么规定的,是否还允许自建房屋;
问题二:规划能在规划区外做出行政许可不?
回复1:按城乡规划法是不可以
问题三:如果一宗用地,建设单位准备分两期建设,现在只规划建设第一期,第二期还没还规划,在审第一期方案时,需不需要在总平面图中明确第二期的建筑面积??
回复1:现有总的规划,符合规划条件,要分多少期都行;
回复2: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组织编制分期建设总平面图,合理划分分期建设地块和分期建设计划,并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同一建设周期的建设内容应当包括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绿地。
回复3:按规条地块范围发一个大证也可以的,分期建设由建设单位自定。
问题四:改扩建项目,新楼和原有楼房紧邻,按一栋楼审查总平面合适么?
回复1:合适
回复2:征询消防及其他部门意见
问题五:地下管线和光缆这些东西在规划上是怎么规定的,如何管理?
无回复
问题六:怎么算方案变更?有一个项目,一期批了一部分,到批剩下的时候建筑轮廓变了,指标没变算变更吗?一定要听证吗?
回复1:建筑轮廓变了,规划方案肯定要变的。如果公示,规划方案变了,肯定就要按方案变更办理。是否要听证,还是看地方的方案变更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