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4月2日上午

admin10年前城市规划管理2071

问题1:业主向规划局要求许可证公开,并提供书面材料,都能给提供什么?

回复:批完的本来就该公示的。可自己来查阅,可拍照 复印就不给了。内部流程的东西,可以不给的 。批准的东西(比如 选址 用地 工程证内容 以及其附件 )都是应该公开的,还有是审批的依据(比如总规、控规)过程属于内部流程,可以不公开的。审查流程问题 那是内部检查 那是纪委 监察局的事情。

 

问题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到期后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怎么处理? 

回复1:没开工,也没办施工许可,也没有申请延期。属于自行失效。

回复2:如果没有标准有效期限,工程证继续有效。要走变更程序,而不是重新发证。

回复3:不需要,但要查核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如已违约,需土地部门出具是否属闲置用地,可否继续重新办理工规证的书面意见。得有这么个东西,要不然万一有个拖了十几二十年的,城市发展那么快,原来的规划都改好多次了,他还按原来的盖。

 

问题3:如果当时工程证是一起办的,施工许可证领取了其中若干单体,且已结顶,剩下部分当时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按时间计算,已过期失效,那怎么办理啊?

回复1:只要开工,在法律理解上,工程证就没有失效了。

问题补充:省条例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许可1年内未领取施工许可的,不是说未开工的。

回复2:工规证是一个大证,其中五幢先办了施工证,永远有效,办了一部分等于办了。住建如有疑问,请住建来函请规划局确认是否继续有效。

回复3:规划局发证的有效性不应该有住建来确定是否确定。

 

问题4:一个居住用地132亩, 超过国土挂地最大限额105亩, 之前条件是按大地块出的,国土拆成了2宗,规划还要在拆开从出规划条件么? 

回复1:国土申请分就分,还没出让,原条件收回,不需公示。

 问题补充; 能不能拆分后 就光分下面积, 指标不变 ,2个都一样. 比如6-1,6-2,加一句 应与6-2地块整体平衡?

回复2:控规指标整体平衡 嘿嘿...没法评论 神级存在 。

 

问题5:一个配送中心,在设计的时候标准层高比较高,局部有个类似夹层的设计.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属不计建筑面积,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计算建筑面积的规范,层高超过2.2米需计建筑面积。规划核实中,应如何把握?

回复:规划应该采用哪个标准,这是规划局改思考的。规划局去执行住建的标准么?

 

 

问题6:非临道路的一面建设项目压着用地红线建设可以么?

回复1:控规说明书可能有退界的要求。分图则也会画建筑控制线。

回复2:工业按消防间距、安全距离、商业考虑日照,消防。你应该仔细找下,这种退让是最基本的规划要求。要不查下你们省控规编制办法。

 

相关文章

再议一楼私人花园的问题,是否侵占了公共空间,是不是要禁止?开发商有权处分么?

1、一楼设计的私人花园,要不要计入整个小区的绿地率?不宜计入,以各地具体规定为准。某地有小区上访,就是公共绿地成了私人花园,公共绿地的定义就是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不进行分摊的,可以参考连云港和天津文件,...

这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重新核发或更名么?

直接上案例: 甲公司于土地市场竞拍到一宗居住土地,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然后到规划局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几个月后到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发现土地证上的用地单位变为了乙公司。...

城市规划管理问答20230811

1、现在都是办工程证都是承诺制,有一个商住楼,报建总面积没错,设计单位把报建面积中商业和住宅面积搞错了,咱出工程证按照他承诺报建面积出的,施工图纸上面积是对的,人家也是按照施工图施工的,现在要规划核实...

城市规划管理交流1月28日下午

问题1:有办过临时用地的吗,如何办理需达到什么条件才可办理? 回复1、只有施工用地和勘察才可以用临时用地。   问题2:规划验线和施工验线有什么区别 回复1:规划验线...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怎么计算?20161212

1.工业项目总图报建的时候,图纸上都写的综合楼,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怎么计算? 只要是非生产性质的,全部为生活配套,包括会议室、展示厅、办公室、食堂、倒班宿舍全部都要统计出来。 国土...

一个“偏门”的问题:规划部门如何执行法院的民事执行裁定(转)

2010年12月17日,参加行政执法与审判工作联席会议,我提交的这个问题被认为是“偏门”的问题,参加会议的法官们觉得很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他们不知道,这样的问题确确实实发生,而且已经不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