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3月24日上午
回复:是的
1)幼儿园本来就和商业无关;2)从大的分类来讲,幼儿园时服务设施用地,是属于住宅用地(R)的。
2、刚批的规划方案,还未实施,遇到规划调整(调整了道路标高),导致原来的方案无法实施,这时候怎么办?把原方案收回,重新批?
回复:方案是工程证附件,工程证没发就可以(重新批)。
3、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与房产测绘面积不一致,大家是如何处理的?
回复1:房产规范和规划的计算本来就不同的
回复2:一般情况是核面面积高于预测绘面积
最终还是按预测绘面积与实测面积定
规划的核面只是作为一个上限,放在那
理论上我们规划核实就用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面积,不用管房产,但是房产测绘就有不同的计面标准了
回复3:房产测绘是收费的
规划测算是免费的
4、抵押中的房产可以办理规划工程吗?以前有房产证的,现在想申请加层,房产证在抵押中,可以受理吗?
回复1:是否加层要看安全评估报告、上位规划、消防意见。
工规证别办了,如果安全评估报告同意加层,加层之后地块的容积率密度绿地率高度符合控规,(规划部门)就给个规划意见函。
回复2:这个项目应该属于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需要收回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原件已经在房管局了,需要拿出原件,原房产证自然要注销。到时他再拿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新的房产权。
当然,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还是要满足原规条的要求,并且还要符合控规要求。
5、案例:某市需建设一条战备公路,位置在总规的中心城区外,跨几个县区,该市交通局作为业主已进行施工图设计,因招投标需要,现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在审查时认为,战备公路建设应予以支持,但进行用地规划许可缺乏法律许可,原因:一是在该市的总体规划中,没有规划这条公路,规划依据不充分;二是城乡规划法的许可区域是城市、镇规划区内,该公路位于规划区范围外,不需许可。规划部门最多进行选址论证,办理选址意见书。请问:市规划局的做法对吗?
回复1:规划区外,最多也只能出个意见,业主自己协调招标中心。
回复2:跨行政区域的项目应该上一级主管部门统一审批。
回复3: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6、现在有个小区,规划条件规定的商住比2:8,现在报方案了,不知道怎么审核:是按用地,还是按建筑面积;1、如果按用地面积算,是纯商业占地面积比例(含有有底商的住宅),还是商业建筑面积比例的用地面积;2:如果按建筑面积算,居住小区配套的商业算在住宅面积里还是算在商业面积里呢?
回复1:规划商住比是建筑面积之比
回复2:出规条的时候,既规定用地比,也规定建筑面积比。配套商业算在商业范围内,配套在10以内的也可以算居住类商业。(昆明)
居住类公共服务设施里面也包含了养老助残,生鲜超市之类的小商业。所以商住比,要分清楚哪些是居住类服务设施,哪些是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