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3月18日上午
各地都不相同,但大概的原则就是规划局审批的,需要规划核实的内容必须要在竣工测绘报告里体现,一般有以下内容
(一)平面总图:用地性质、用地界线、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及相关的经济技术指标等规划条件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二)建筑性质、建筑总面积、单体面积、高度、层数、室内外地坪标高、各层层高、户型、建筑风格、立面、外墙建筑装饰材料和色调、景观亮化、美化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三)道路绿化、环卫、停车、各类管线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四)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的拆除状况及道路路面清理、工地清场状况。
(五)市政工程各类杆管线的走向、间距、管径、道路红线 、道路纵、横断面形式、绿化、公厕、路灯、垃圾点、道路交叉口形式等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实施建设的状况。
(六)市规划局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还有一个版本
(一)测绘项目技术说明书
(二)所在区域地形图;
(三)建筑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成果汇总表;
(四)建筑工程分类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成果表;
(五)建筑工程规划批准数据、实测数据对比成果表;
(六)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汇总表;
(七)建筑工程测量测绘成果表;
(八)建筑工程平面图
(九)建筑工程四至尺寸图;
(十)建筑工程基地面积图;
(十一)建筑工程占地面积图;
(十二)建筑工程绿化面积图;
(十三)建筑工程停车场面积图;
(十四)建筑项目立面图;
(十五)建筑项目建筑尺寸、面积图;
(十六)竣工项目数字化地形盘片。
问题2:请问商品房开发,人防设施配置面积比例 ?
这个问题,规划局最好不要管,这个权限是人防部门的,到底需要设置人防工程还是异地建设人防工程都应该由他们来要求,我们这边在出具规划条件的时候就要求人防部门出具一个意见,然后规划设计方案就按这个来审核。
问题3:安全设施用地,可以建公寓楼吗?公安消防大队有块用地,用地性质是安全设施用地,他们想在里面建栋公寓楼。
1、原则可以。
2、公寓肯定不行,你们要支持消防的话,变通下就是,设计上别写公寓,改成营房就符合规划了。公寓在很多性质用地均可兼容,如居住、商服、工业仓储等。
3、消防用地允许配建部分营房,公寓就不行。
问题4:因重大规划调整,收回已出让土地,有什么文件支撑吗?程序怎么走?有相关的条例法规吗
1、收回土地,由国土管理部门依规实施
问题5:工业厂房、仓储的停车位数量有国家规定或政策吗?
各地都不一样,应该按省市规范来实施。不过一般的工业项目的停车位不必管太多,但是如果控规里有要求那么要严格执行。
另外要考虑厂区门口的灰色空间设计,保证大型货车对道路的干扰。
问题6:请问地下建筑退让红线那条规范有呢?你们都是依据地方标准么?
1、按地方的,地下室退让各省技术规定应有。
2、我们是原则5米,最小3米。
3、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不少于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室底板底部距离的 0.7 倍;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退让距离,但最小不得少于 2米;相邻用地属同一权属单位的,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或者预留连通通道;相邻用地属不同权属单位的,经相邻用地权属单位同意后,地下室退让规划用地红线的距离可适当减少。——《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问题7、工业项目建筑距离围墙的距离最少是多少?
1、工业项目建筑距离围墙的距离最少好像是5米。
2、退距要求只有用地红线或者道路红线吧。
3、工业项目,建筑退围墙不小于5米,道路退围墙不小于1米。
4、围墙是建筑物(构筑物)按设计要点来。
请按照最新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问题8、镇规划区内农村宅基地建房,办理了规划许可证,但是绝大多数未按许可修建(超占地、超建筑面积)。现在农户想办理房产证,房管局以实测面积超过规划许可为由不予办理,并要求规划部门对建筑违章作出书面意见(是否符合规划)才能办理。如果是国有土地建房违章可严格打表,该处罚的处罚,处罚后视情况有些可以进行规划备案。但是争对大量这类农村宅基地上的建房这样执行可否?有无明确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明确怎么处理这类问题?
1、村统一编制整治规划,将原来的已建的作为保留建筑,然后保留建筑再依据现状画建筑方案以原址翻建重新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