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3月12日上午
回复1:公司资产 和个人资产 在法律层面明显是不同的。
回复2:让他个人资产以增资方式纳入到公司名下就可以了,或者将他个人资产改名到公司名下。
回复3:个人认为应该按土地证上的名字来办手续。公司和个人是不同的、独立的民事主体,都承担不同的民事责任。如果不一致,你们在明知的情况下,仍予以办证,那么你们的行政行为是不适当的。相关权力人可以申请撤销该行政许可,或者确认其无效。
回复4:所有报建材料的建设单位需一致。
回复5: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是我们省的规划条例(川)。明确写了单位或者个人。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38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40条)
问题2:甲公司的土地证,乙公司投资,发改备案证对乙公司,这样可以吗?
回复1:不可以。前期合资的时候,手续不健全。一个出土地,一个出资金,其实应该是第三方公司来操作,也不存在是哪个公司来出面的。比如新成立另一家开发公司,土地证,资金都注入,然后再推出来操作
问题3:农业园区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回复:主要是从用地性质,符不符合农业园开发条件,
第二,农业园中的排水是个大问题,场地排水,比如水果类种植,如果场地经常积水,或者排水不顺的,那么以后结出来的果子甜度会降底。
第三,为了排水,就会多挖水塘,那么就涉及到一个水面率问题,有没有超指标。
如果从规划的角度,主要是从:用地性质,大门位置,广场疏散,内部业态分布选点,空间组织,交通组织,绿化景观等等角度来讲,如果你懂农业园的用地分类以及政策,就可以讲得更多更全面。比如,道路不得超过6米(超过了要计算建设用地指标,有没有指标)?
绿化景观,尽可能的用农业作物轮作形成景观,而减少城市绿化树种。还有停车场等。
2015年3月12日上午还有一些针对规划管理审批流程的探讨,因有大量截图,未加入此次整理内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