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交流3月10日下午
回复:针对已经拍卖的土地,上报规划局的设计方案不存在临时不临时的问题,规划局就是按规划条件和控规要求审核你的方案,符合就批,不符合就不批。
问题2:请问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实施之前,关于用地证的时效用的何法律条文?
问题3:商品住宅项目售楼处不符合临时建筑的条件吗?没法审批吗?
回复:可以审批,报建方案之外申请临时建筑。
问题4:请问临时建筑的申请人可以不是土地使用权人吗?(比如甲在乙的土地上建临时建筑,临时许可证发给谁?)
回复:临时建筑发放也要审批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只有在自有土地活租赁土地上才能进行临时建筑的建设。土地使用权人或租赁使用权人,谁申请给谁。
追问:请问临时建筑需要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吗?
回复:参见各省市区地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管理办法。
问题5:请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核发,后来建设单位变更了名称,现建设单位找规划局变更许可证名称,请教你们是如何处理?
回复:http://www.xhut.cn/archives/3904
问题6:请问农村宅基地建房超了土地证范围,邻居不满,发生纠纷的情况有什么部门依据什么法律法规处理?
回复:《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