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业务交流2月3日
回复:发函
2、有一块早期的工业用地,已建成,规划为商业用地,现出租给一家网吧,消防部门要求业主出具一份,该用地规划为商业用地的函,这个函可以出吗?要注意哪些问题。
回复:不能出,只能给土地部门出
只能是土地部门准备出让时致函规划部门出具条件时确定用地性质
这个函一定要注意,应该写清楚,当时办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情况,批准为工业。如果只写先规划为商业,出了问题,规划局要麻烦了。
3、加油站站房建设规模有规定吗?
满足规范和控规要求
4、计算停车指标的时候,人防车位是否计算在内?
人防设施都是平战结合,和平时代都可作为民用设施使用;当然有特殊(明文)约定不可作为民用设施的除外。
5、最新的居住区设计规范?
GB50180-93(2002版)
6、小区的围墙高度是怎么控制的?有没国家规范?
GB/T 21741-2008《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中5.3.1 实体防护要求 住宅小区的周界应设置围墙、栅栏等屏障进行封闭式防护。围墙、栅栏的高度不低于1.8m,栅栏的竖杆间距不应大于15cm。屏障应不易翻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