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业务交流1月31日-2月1日
首先要有一个专业规划,编制通信基站规划,批准后再办
这个规划应当由专业部门牵头,规划局参与就行了。今后的选址按此规划执行,有大的矛盾规划局不用抢在第一位。
2、划拨的自有土地建筑增加一层,需要办规划手续吗?怎么个办理程序?土地为邮政设施用地。
要办的。
一复核该建筑功能是否符合地块功能,二请安全鉴定部门就房屋结构是否能承载加层作审查。
容积率超没有,超了严禁加层
没完了,很多单位更本不把容积率当回事,搞得规划局的也自暴自弃了
3、有一用地出让的时候为居住加商业,方案过程中,公众反应这个地块全居住比较合理,控规中描述居住兼容商业,问想调整规划条件怎么办?
规划条件变更需走程序
国土部门收储土地,重新请规划部门提规划条件,规划部门按控规重新提条件,然后在挂牌出让
要么以公共利益调整规划条件
想个公共利益的理由,按程序调整就是了撒
既然控规有兼容,就可以作为调整规条的依据
调规条规划局不必要主动去做。和开发单位勾通好,请开发单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规条增加居住内容,理由是一符合控规,二项目运营确需商、住混合,比例多少。开发商持 市政府批示同意文件向规划局申请规条调整,此时再由规划局主导履行调整程序。
你规划局自己调去。也就是上个规划协调会,出个会议纪要
出让用地规条最好不要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