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详细的可研批复让规划部门如何审查建筑设计方案
见到这份文件,建设单位和规划主管部门都表示很震惊,设计拿着规划局的设计要点和上述可研的批复也很迷茫。
自楼堂馆所建设被严格限制以来,发改委的各类立项文件,管得越来越细,从一开始的只管总建筑面积,到后来的将其分为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进行细分,到现在的彻底细分,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规划局都很难执行。
好吧,其实完全执行也是可以的,不过真心有必要这样么?建筑是定型的,实际使用是可以变通的,业务用房可以改为办公室,档案室也可以改为食堂包厢的啊。
发改委管管总投资就是了,关注总投资,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通过技术创新什么的,用一样多的资金建造出更多的建筑面积不好么?
当然,也有很多地方,规划局是完全不理睬立项批文的,只要有土地,符合规划条件,符合国家各类规范,都是可以批准的,超过立项规定的总建筑面积,但是小于规划条件中的总建筑面积,是可以批准的。建筑内部功能分配如果符合规划条件,也是完全可以的。
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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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二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2]345号)的要求,由公安部负责编制的《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派出所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公安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