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建筑设计图纸审查程序
为解决上述矛盾,县规划局调研了周边县市、国内规划管理工作先进城市。南京、苏州、泰州、盐城、成都等地均采用施工图建筑结构等审查前置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办法。省住建厅对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所需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解释为施工图经建筑、结构、电力、防火审查合格。
根据上述情况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对非工业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实行一次性联合审查,由县规划局牵头组织,县发改委、住建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气象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参加联合审查,各部门分别将各自专业内容的重要参数书面确认,并对总平面图及对应重要图件盖章确认,县规划局根据各部门评审意见出具联合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到位后,报县政府批准。
强化非工业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县规划局、住建局、气象局、消防大队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所涉的房屋建筑及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联合审查,由县行政服务中心施工图联合审查窗口统一受理,分类处置,凡属县级审查权限的一律在行政服务中心施工图审查中心统一审查,限时审结;属上级审查权限的,由各对口部门与上级沟通衔接,开展帮扶审查,力争早日审查完毕。各部门之间应及时沟通,由上述窗口统一收集图纸修改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在最后图纸核准无误后,各部门对施工图盖章确认。
严控房地产项目的图纸变更程序。因公共利益,强制性规范调整造成确需变更设计的,由规划、住建、消防部门形成统一意见后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变更到位;项目预售后不得变更设计,规划竣工核实时,如发现未按联合审定的施工图施工,均按违建最高标准处罚,并无条件按审批恢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