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销售点搬迁案例
镇政府认为这个液化气销售点算个特殊敏感项目,安全防护等要求都很高,他们没有办法安置,要求业主单位自己选地方,前提的各个职能部分都同意。
国土局说只要规划局出规划红线,他们就同意。
规划局说液化气销售点用地算 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9,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不可能以划拨方式,所以不存在选址问题,即使是要选址也要有路条。
仔细想想,关键是很多地方没有近期建设规划,年度供地计划更是只看前不看后,没有计划。
按照逻辑来看,首先要看总规和控规,看规划里有没有B49用地,有没有预留燃气站用地,如果有,那么就按控规出具规划条件和红线,待下年度列入供地计划,然后招拍挂后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没有 B49用地,那么只能看B大类用地,然后规划局、住建局(液化气经营主管部门)、镇政府一起来选一个合理的用地,然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大家有什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