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权属特殊情况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a、b地块分别位于国道(过境高速公路)两侧,a、b地块与道路用地三者无缝拼合。
a、b地块土地尚未出让或划拨。道路用地已经征用,供地手续正在办理中,马上领取土地证。
a、b地块拟分别建设两侧高速公路服务区
经招标落实的设计单位,是一个知名设计单位,主设计师为某大师,规划设计方案经基本认可
该方案的特点是a、b之间架空了建设2层餐厅,造型别致,餐厅底部离道路约10米,中间有2个承重柱落到道路中间的绿化隔离带上。
现在的问题a、b之间这部分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a、b地块的权属应带为市交通局,道路土地权属应为省高速公路管理公司
1、本来考虑土地权属概念,可以分层供地,即-1至10米供给高速公路管理公司,10-20米供给交通局,但鉴于承重柱的存在,无法分割。
2、鉴于两个单位都是国有的,建议协商后,中间部分建筑由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报建。
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