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裁决土地不是那么好拿的
a公司有一宗工业用地,区位较好,原来a公司做小家电制造的,地面有3栋一层厂房,未建设用地占整个厂区的40%,金融危机以来a公司效益不佳,后老板欠债太多跑路了。
不懂什么情况下,通过拍卖公司拍卖了该宗地,最后是法院以裁决书的形式确认了个b公司。
b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目前做布料贸易,打算取得该土地及厂房后,用作物流仓库,后期可能上马一个出口布料生产项目。
取得法院裁决书后,b公司缴纳了契税,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才发现厂房年久失修需要改造,为充分利用土地,计划改造厂房为多层,空闲用地新建物流仓库和办公楼。
到规划局一问,该宗土地所在区域在最新一版总体规划中已经调整为商业用地,因此不同意按照工业项目进行审批。b公司进退两难,原建筑无法使用,新建建筑得不到审批,按道理政府应当收回再出让,但作为b公司非常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