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核实时发现超建筑密度,补缴出让金么?

admin11年前法律法规规范4671

问:对出让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如何补交土地出让金?如原来是出让土地,建筑占地面积100平方米,一层,现在审批300平方米建筑面积,建筑占地还是100平方米,三层,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吗?如何补交?

答:你好!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对出让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应按现时点新的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评估市场价格扣除现时点的原土地利用条件的土地评估市场价格差额部分补缴土地出让金。

来自国土部官方网站http://www.mlr.gov.cn/bsfw/cjwtjd/qt/201001/t20100119_703325.htm

亮点:

对出让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的,都应该告知国土部门,由其评估后处置。

经查,制式的土地出让合同中有相应的条款规定了改变土地利用条件的处理方式,大家可以注意一下。

大家可有看到具体的文件什么的?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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