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辽宁模式
辽宁省棚改的融资渠道概括起来就是“九个一块”,即“政府补贴一块、政 策减免一块、企业筹集一块、个人集资一块、市场运作一块、银行贷款一块、社会捐助一块、单位帮助一块、工程节省一块”。
“九个一块”可以概括为政府渠道、 市场渠道和社会渠道三大类,政府渠道包括政府补贴和政策减免两大部分,市场渠道包含企业筹集、个人集资、部分项目和土地的市场化运作、银行贷款和工程节约 等,社会渠道主要是社会捐助和单位帮扶。在“政府+市场+社会”的融资架构中,政府渠道资金占比大约是38.67%、社会渠道资金权重大约是5%,市场渠 道资金权重大约是56.33%。其中,市场资金中由政府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得的资金占比是5.63%~11.27%,由参与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得的资金占 比36.33%~46.33%。
2005—2010年,辽宁省各级政府为棚户区改造融资732.46亿元,政府财政支出发挥了撬动市场资金的“杠杆” 作用,而市场资金则发挥着主要作用。棚改初期,由于财政收入不足,政府负债严重。经过几年的市场运作,许多城市通过出售棚户区改造的土地,财政收入显著增 加。2011年,辽宁省财政收入是2641亿元,是2004年的五倍。政府的债务也按计划偿付。这种融资模式激活了资本在企业和公共财政资金间流动。
辽宁棚改土地运作中,主要有以下经验做法:
一,土地划拨,以商补住。采取土地划拨和出让相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并把土地出让所获土地收益用以支持棚户区改造项目,另外,在新建回迁小区内安排部分商业开发用地,完善棚改新区商业和公共服务功能,同时筹集资金反哺棚改新区建设。
二,市场运作,确权于民。辽宁省棚户区改造坚持因地制宜,在加强政府调控的同时,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保棚户区土地的高效开发。
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辽宁棚改实施了一系列让利于民的做法。
四、辽宁棚户区改造在土地供给、开发、安置等方面都有相应的土地政策,保障棚改的顺利进行。
辽宁棚改为主的旧城改造后,接近97%的居民都拥有了完全产权住房,户均居住面积增加到改造后的56.6平方米。因此,用“土地红利”圆低收入者的住房梦,政府让“利”于民是前提,运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灵活土地运作模式是关键,统筹规划土地资源是保障,保障民权为本是低收入住区治理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