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用地分类我想说你想太多了
看到这一问一答,你想到的是什么?
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目前的规划管理之混乱,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非要管,人家的事要你管啥?没有影子的事情,你考虑了做啥?规划人,你不要想太多,你不要管太多了!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发改委、消防、绿化、市政、房产、公安等等很多部门,他们职能内的事情,规划局似乎都要为他们考虑,再加上规划局总把自己当作县长或是市长,有时候又把自己想成最没事找事的无赖来考虑挑刺,好吧,这样下来,这个规划工作没有办法做了。
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是按照控规,控规里是什么性质的用地分类就出什么,如果是A5医疗卫生用地,就按这个出,如果是有政府的医院拿着路条来办理选址,那么从头到位是划拨方式,没有问题。但是,其实大家都知道,国土上有一个原则,符合划拨目录的用地性质也是可以出让的,反正以什么方式取得土地,和规划局没有直接关系。再者来讲,在土地市场上,无论以什么途径,什么理由,什么原因,谁取得土地,和规划局也没有任何关系,那是国土局的事情。
如果是B类用地,私人医院什么的,我们其实在B类大类里细分的可能性不大,这个不能算公共配套部分,特别是在环保等部门强烈参与的情况下,你要确定B13用地,然后配建设计,有多么难啊。
所以说你要私人医院用地划分为什么用地的逻辑恐怕就有问题吧!
以上规划人抢了其他部门工作的情况太多,大家可以自己想想了。。。
感谢 河北netant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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