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划拨土地后的改扩建案例20140408
说一下案例:某镇拆迁安置李某,拆除其原有房屋,利用镇政府原有房屋安置给李某,土地500平方米,房产300平方米,原来的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土地是划拨土地,居住用地,房产证载明是住宅。镇政府经征得县政府同意,将土地及房产过户给李某,房管部门、国土部门按政府书面意见及原来的两证直接过户给李某,办理了新两证。
李某搬入上述房屋后,发现房屋陈旧,设施不完备,打算拆除重建,到规划部门申办改扩建审批手续。
经查,该宗土地符合现有总规控规,是居住用地,李某报送规划设计方案也符合控规及各类技术规范。
但是规划局纠结以下内容:
1、个人能使用划拨土地来建设个人住宅么?
2、土地审批手续里,未包含规划条件,也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个土地证有效么?
3、该宗土地位于镇区规划区范围内,且为国有建设用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取得发改委的项目批准文件,发改委一般不给个人项目立项。
大家有啥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