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县级规划局行政审批事项保留清单
2014年初,各地市级县级政府都在承接上级做好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发布了保留的事项,对于规划局的审批事项已经很少,到底还有哪些呢?
行政许可类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含临时)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行政审批类
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申请核实规划实施
公共服务类
申请开工验线
应该已经很少,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 “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是不是要独立出来,尽管是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前的基础工作,但是如果不独立出来作为一个事项,操作上会将很难引导,哪怕作为行政审批类或是公共服务类也是好的。
请大家说说你们那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是否作为一个事项独立,临时两证是不是要独立出来,另外以上事项的准确名称是什么,与上面的有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