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下放82项审批事项中不含建设规划领域(文件全文)
国发〔20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各地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要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4项,另有18个子项)
国务院
2014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次目录中未包含与建设规划直接相关的事项,倒是国土部有多个事项: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审批(取消,但是仅取消国土资源部该审批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此项审批依然保留,这样的话就是说地方上的临时用地还是办理的,规划局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是要办理啊)
中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前置性审查(取消)
地质调查备案核准煤炭矿业权审批(取消)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取消)
在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外的园区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审批(取消,仅取消国土资源部该审批事项,地方政府此项审批依然保留)
矿业权投放计划审批(取消)
省级土地整治规划审核(取消)
中国温泉之乡(城、都)命名审批(取消)
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省煤炭矿业权审批项目备案核准(取消)
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40215/1510182239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