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admin11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527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

环函〔2006〕230号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规划环评有关问题的请示》(津环保管〔2006〕8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因此,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其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应由批准设立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人民政府所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审批规划的重要依据。

二、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也应由环保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审查意见。对于召集审查的具体方式,地方有规定的,暂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有规定的,可参照《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8号)执行。

三、对于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的“十一五”有关规划,凡属于《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 》(环发〔2004〕98号)规定范围内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环评 规划 复函

 

相关文章

地下室是否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地下室的计算建筑面积问题肯定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

谈谈违法设计

前面规划博客谈到过了违法设计这个话题,不过一直没有展开。起因是二个,一是在实务题里看到了违法设计的提法,二是有一家企业在没有取得土地的情况下,请设计单位提前设计总平面图,设计单位要求企业提供土地合同及...

建设用地项目违反了城总规的强制性规定,是不是就不能出让?20170330

  1、一住宅楼平移了3米,该怎样处置,依据? 回答1、单体全面积处罚。 回答2、还要看超占土地了,占了不是他的地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要影响周边建筑么?如果影响北侧...

城乡规划管理交流5月4日下午

1、请问影视城用地分类? B31娱乐用地   2、农民没有手续盖民房是谁管呢? 乡镇人民政府 当地镇政府呗,规划法有规定 追问:可是乡镇老说自己没有执法权...

规划管理业务交流2月4日上午

问题1:闷顶能否设置外楼梯,消防上有规定吗? 1、外楼梯跟下层楼梯一起的,通到闷顶层,闷顶就是闷在房子顶顶上的那东西,类似于以前的阁楼,但是不利用,闷顶是起隔热和防水的作用。 2、消防要求...

规划管理中建筑面积的相关问题

建筑面积是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相当重要的一个控制指标,从地块的规划条件开始,就已经对建筑面积进行了相应控制,容积率上下限对应了建筑面积控制,比如控制为不大于10000平方米,到了土地出让合同时还应该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