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5年的镇长执行规划期20年的规划能有什么好结果?
我认为这个提法合情合理,但这也为部分人提供了弹性执行城市规划的借口,特别是在镇一级。
目前对镇的考核还是主要在于地方财政税收招商引资,对城市规划的执行情况可是不考核的,有些地方甚至视城市规划为限制地方经济发展的枷锁,视弹性执行城市规划为解放思想,创新和灵活处理的典型。
当然我们应当承认镇的各类规划在编制的各个方面都是有不足的,不合理的地方时有发生,主要是财政支持不够,地方政府摸底调查补充分,对拆建的考虑不足,编制过程中与规划设计院的配合不到位,当然也有规划设计院对这类小项目看不上眼,随便做做,做出的城市规划成果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由想而知。
而镇政府面对各种年底的考核,肯定首先考虑经济问题,至少能很快解决投入问题,而实施一个规划,不是能在5年时间内就能显露出大问题。在大多数领导看来5年任期内,严肃执行城市规划的必要性不是很必要。
就像前几年谈到的绿色gdp考核最后不了了之,量化的难度太大,很难短期内衡量,我们的审计还不能达到评估的程度。
城乡规划法的严肃执行,不容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