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的概念、标准与政策(转)
别墅的概念、标准与政策
别墅概念:
国外把独立成栋的建筑划分为house(房子)和villa(别墅),尽管二者建筑形态基本一样,但Villa一般建在城外的风景区,用作度假休闲使用,而house则多建在城镇内或近郊,包括单门独栋住宅、双户连排住宅、多户连排住宅等,从建筑面积看,house的户均建筑面积一般小于 Villa。国内一般讲起来,往往把别墅、联排房子、高档公寓、一般单元楼房统称房子,国外则用villa表示别墅,用house表示独户、联排等房子, 用apartment表示成套公寓或单元房。
别墅在国外的出现已经有很长的历史,
官方政策: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明确:禁止征用耕地、林地和宜农荒地 用于高尔夫球场、仿古城、游乐宫、高级别墅区等高档房地产开发建设以及兴建各种祠堂、寺庙、教堂。
2004年11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 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
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 特别要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等项目用地。
2003年初,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 356号),对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禁止供地政策。
2006年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将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纳入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从目前情况看,基本没有直接以别墅用地供应的情况,但从实际的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情况看,确实还 有不少别墅项目在建设和销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别墅标准不够明确,一些地方通过规划规避国家供地政策限制,规划意见书确定的用途往往 是居住用地,但所确定具体规划指标,如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很低,绿地率又很高,给开发商建设低密度、大户型住宅和别墅留下空间。
二是,一些地方规划建设指标如容积率等大多限高不限低,对户型面积等也缺乏约束,造成一些开发商自行调低容积率建别墅。
三是存在一些开发商为追求广告效应,将高档公寓等高档房地产当作别墅宣传销售。
四是一些地方在供地时,规划部门确定的容积率较低,但用途写的是居住用地,国土部门按此条件供应土地后,开发商又向规划部门申请调整规划 条件,特别是规划部门通过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一步明确了具体容积率、建筑密度、高度和户型结构,这些指标可能就是按照别墅确定 的,因此为开发商建造别墅提供了依据。可以看出,居住用地供应和使用过程中,是否建成别墅的关键就在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特别是其给用地者发放的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确定的具体规划条件和套型结构。
官方标准:
建设部是主管全国城乡规划和住房建设的职能部门,其对别墅的界定无疑应该是最权威的。2006年7月,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和别墅住房标准有关说明的函》(建办规函[2006]440号)给出了官方标准:
建筑密度是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与占用土地面积的比例关系;
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总面积与占用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关系;
套型是指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别墅一般为独立成栋的商品住宅,建筑密度一般较低,容积率则在1.0以下。
高档公寓一般为地处城市较好地段的高层、多层或低层连排式商品住房。
这类住房的销售价格均要高于当地同等地段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的一倍以上。
附: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和别墅住房标准有关说明的函》(建办规函[2006]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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