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关于变更出让合同内容相关问题的答复
住建部没有这个。。。
经常在微博上问大佬们微不足大的小问题,但是没有最终答案,郁闷了。。。
下次整理一个各省住建厅规划处联系电话。。。
咨询:您好!挂牌成交土地,因政府原因改变规划条件,在建筑面积及成交价款不变情况下缩小土地面积、提高容积率、改变住宅兼容商业比例(商业增加住宅减少),可以直接变更出让合同内容吗?
回复:你 好!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 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由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土地利用管理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