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

admin11年前法律法规规范2411

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
(市规划局  2010年1月)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的变更,加强对规划条件变更的管理,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规划条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规划管理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规划条件,一般不得变更。

  第三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尚未领取该项目全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确需对规划条件进行变更的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规划条件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的外,其他的调整均视为规划条件的变更。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分为核心内容变更和一般内容变更。

  核心内容变更是指对城市规划实施或公共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涉及土地市场公平公正性等的变更;一般内容变更是指核心内容变更以外的变更。

  第五条  规划条件的变更应当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者其他规划为依据,并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

  第六条  规划条件核心内容变更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因城市规划调整或修编造成地块发展条件变化的;

  (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导致已出让用地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

  (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

  (四)省、市政府同意变更的。

  第七条  核心内容变更主要包括:

  (一)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包括不同性质用地比例的调整;

  (二)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红线的调整;

  (三)规划外部条件(六线)的调整;

  (四)风景区和规划特色意图区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调整;

  (五)经营性用地和生产研发用地容积率的调整(同一个出让合同中,用地性质相同地块之间容积率的转移除外);

  (六)公共设施配建或市政设施配建内容和规模的调整。

  (七)其他相关规定认定属于核心内容变更的。

  第八条  一般内容变更主要包括:

  (一)地块建筑密度、绿地率、集中绿地、停车泊位、交通组织、空间形态、间距退让、用地适建性等的调整;

  (二)风景区和规划特色意图区范围外的建筑高度调整;

  (三)非生产研发类工业用地的容积率调整。

  第九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变更规划条件的,应当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提出变更申请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为该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受让方。

  第十条  规划条件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向市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符合变更条件的,市规划局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

  (二)论证。市规划局应当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的变更方案组织论证;涉及公开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和生产研发用地的容积率调整方案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审定。一般内容变更的,论证通过后报市规划局项目审批会审定;核心内容变更的,论证通过后经市规划局规划项目审批会审查,形成建议方案后附相关材料报市土地出让与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其中,涉及容积率变更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经审批同意规划条件变更的,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规划成果以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规划条件的变更,已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其中纳入出让合同的规划条件,还应将变更后的规划条件函告市国土部门

  涉及补缴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受让方凭审批文件到国土部门补缴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前,涉及补交出让金的,建设单位应提交补交出让金凭证和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超出原项目批文规模要求的,还应提供新的项目批文或项目增补批文。

  第十二条  涉及规划条件变更的相关批准文件、变更理由、变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专家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溧水县、高淳县国有土地出让后规划条件的变更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相关文章

常州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规划条件的编制、审...

《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规定》2021年版本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已经局业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28日   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意见》(粤发〔2012〕22号),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切实增强土地资...

《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2015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5月15日上海市城...

规划管理中必须了解的土地政策

一、开发用地基本制度 (一)国家土地所有权 依据法条: 《物权法》第47条 《土地法》第2条 实务说明: 1、必须明确任何组织和法人、个人均不能充任国家土地所有权主...

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安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