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见过这么复杂的规划管理案例么?
某镇,上个世纪90年代有一个小化工企业改制,将土地处置给了镇自来水公司(目前为私营,估计也是改制出让出去的),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载明为工业用地,符合当时镇总体规划,但是合同里没有载明规划条件,未办理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办理了土地证,其上有5栋建筑。
最近可能大家都知道这个政策,就是各地政府要回购各类仍然要使用的供水设施,但是原有的这些私营的自来水公司的其他资产必须要剥离,所以上述提到的土地和地面建筑就属于要剥离,仍然留给老公司所有人的,这里也为了让老公司不在使用自来水公司名称,还有部分资产的剥离,所以他们选择了将镇自来水公司转让到新公司名下。
查了一下现在的总规中是仓储用地。好吧,没有控规,这个大家都能理解吧?
县里定下来要将该地块及地面建筑物都过户给新公司xhut.cn,请规划局拿出办理流程。
大家给点意见,除了控规的问题,请绕行,其他的请大家列个程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