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算城镇化过程中的产权办证难题么?
一个群众张某住在一个老集镇,上个世纪早期,哪里是一个乡政府所在地,96年的时候搞农民街,张某买了一块地,其实是集体土地,反正是建房了,办理了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性质是民宅。当时,大家都没有产权登记的概念,反正觉得这个建房审批手续是有的,政府的章盖着呢。
具体哪一年不知道了,反正流行撤乡建镇了,这个老集镇并入了另一个镇,从此,这个老集镇不属于建制镇,也不是乡,也不是村庄,这个地方没有规划了。
2001年,国土系统兴起了违反用地规范的潮流,认为张某的民宅使用的不是宅基地,他也应该没有权力使用这个土地,但是当时建房的时候,农民街建设是由政府推进的,这个也不能怪张某违法用地,所以反正是给张某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013年,张某考虑到自己的房子是不是要办理一个房产证,因为,据说,他所在的集镇可能要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内。
张某到房管局一问,说张某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的产权等级,必须要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张某又到规划局问,能不能给他换发一个绿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家有两种意见:
1、大家认为前面的建房审批手续是合法的,就应该凭老证来产权登记。
2、当时的用地是违法的,建房审批也是不合规范的,但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且涉及面太广,建议直接办理产权证。
你的意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