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总体规划中规划区外村庄规划的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镇、乡、村庄,不再单独编制规划,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和乡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城市规划区内的镇、乡、村庄和镇、乡规划区内的村庄原则上不另划规划区。
这个好理解的
问题是,很多村庄是在镇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外的,这部分村庄的规划如何编制。
镇规划建设用地不可能划定村庄范围,而村庄范围属于生产建设用地。总不至于将建设用地调整为农业用地,农户全都上镇区的商品房或是农居点点吧?
实际管理中,是否脱离总规,做单独村庄的控规或详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