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2012年第三季度挂牌督办案件通报
一、山西省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08年1月以来,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岚县矿业公司)违法占用土地1139.7亩(其中耕地290.97亩、林地114.38亩),建设了厂房、泵站和选矿区道路等建筑。
建设期间,岚县政府、岚县国土资源局先后3次下发通知,要求岚县矿业公司停止违法占地行为,配合调查,但该公司未停止建设。2012年5月,岚县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799.53万元的行政处罚,但未落实。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后,项目停止建设。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责成岚县国土资源局对岚县矿业公司违法占用的1139.7亩土地重新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799.53万元。
太钢集团已决定分别给予对违法占地行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集团总经理助理、岚县矿业公司袁家村铁矿项目经理马法成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 责任的岚县矿业公司经理米子军行政记过处分,负有主要责任的岚县矿业公司分管副经理马新柱行政记大过处分,负有次要责任的岚县矿业公司施工副经理王钢平行 政记过处分,岚县矿业公司负责办理用地手续的综合协调办主任朱文峰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1年4月,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未经用地批准,在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金鑫工业园区建设新厂区。5月,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巡查发现该公司违法占地行为后,先后两次向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但该公司未停止建设,继续扩大用地规模。
截至2012年9月,该公司共违法占用国有未利用地388.67亩。其中,建筑物占地79.42亩,场地平整287.76亩,硬化场地14.1亩,绿化带占地7.39亩。
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银河冶炼有限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51.82万元。
中卫市沙坡头区党工委、管委会已责令镇罗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中卫市监察局决定给予镇罗镇党委原书记、镇长景兆珍行政记过处分。中卫市沙 坡头区党工委决定分别给予镇罗镇企业公司经理邵国平党内警告处分、撤销其镇罗镇企业公司经理职务,中卫市银河冶炼公司法人胡建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浙江省温州市苍南电厂违法占地案
2011年7月至2012年11月,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原巴曹镇)北岭村、下乾头村、金乡镇(原炎亭镇)崇家岙村集体土地和部分填海形成的建设用地,建设苍南发电厂。
该项目违法建设占地504.31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耕地3.51亩,林地166.95亩,建设用地9.03亩,未利用地 324.82亩。至2012年11月,已建成办公用房四幢、钢棚结构施工项目部用房七幢、砖混结构检修材料房一幢、变电房一幢、水泵房一幢。
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后,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自行拆除了水泵房。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已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504.31亩 土地,没收在违法占用农用地上新建的1182.31平方米建筑物,并处罚款546.9789万元,同时,就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占用农用地问 题,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已决定免去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贾熹的职务,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华润电力(温州)有限公司副技术总监王寅立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河南省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2011年底,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与邵武强、宋亚斌、王军照、平军利等人分别签订《矿山委托开采协 议》,委托开采蟒川镇唐沟东坡、大峪乡东沟、市界岭、寄料镇尖山等区域的铝矾土矿,神火公司负责回收全部矿石,并按矿产品的品位情况收取每吨30到60元 的管理费用。邵武强等人在向神火公司预交管理费40000元后,分别委托张怀清、王宏伟、张龙国、芦延峰等人在上述区域实施开采。由于汝州市国土资源主管 部门多次制止,上述违法开采活动时断时续。至该案被调查时,只是剥离了地表,尚未发现采出矿产品。上述问题引发汝州市辖区内一些群体性的违法采矿,相继形 成违法开采坑口80多处。其中,蟒川镇西何庄刘战宏等人违法采矿数额较大,破坏矿产资源价值366万元。
汝州市地矿局已要求神火公司终止所有委托开采协议,并停止一切开采活动。同时,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40000元,并处罚款1.96万元。对张怀清等人的违法开采活动,已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予以罚款处罚,共计99000元。目前,上述行政处罚均已履行到位。
对群体性违法采矿形成的80多处违法开采坑口,汝州市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全部予以取缔,并对违法开采的坑口进行了回填,恢复植被。
刘战宏等人因涉嫌违法采矿罪,汝州市公安局已将其刑事拘留,并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