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报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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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城市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 ||||||
省份 | 报名时间 | |||||
5月26日-6月26日 | ||||||
预计6月下旬 | ||||||
6月17日-6月26日 | ||||||
6月6日-20日 | ||||||
6月开始 | ||||||
6月1日-12日 | ||||||
预计7月开始 | ||||||
预计7月中旬 | ||||||
6月22日-27日 | ||||||
6月20日-7月7日 | ||||||
6月16日-30日 | ||||||
6月20日-7月10日 | ||||||
6月17日-23日 | ||||||
6月18日-7月15日 | ||||||
预计7月下旬 | ||||||
6月17日-27日 | ||||||
预计7月上旬 | ||||||
预计6月下旬 | ||||||
6月13日-7月3日 | ||||||
预计6月上旬 | ||||||
7月8日-7月28日 | ||||||
预计6月上旬 | ||||||
7月2日-7月11日 | ||||||
预计6月下旬 | ||||||
预计6月下旬 | ||||||
预计6月下旬 | ||||||
预计6月下旬 | ||||||
预计6月下旬 | ||||||
预计6月下旬 | ||||||
6月20日-7月2日 | ||||||
预计6月中旬 | ||||||
另行通知 | ||||||
陆续更新中! | ||||||
城市规划博客xhut.cn |
城市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2.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3.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4.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5.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6.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3年。
7.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8.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2年。
2.1999年4月7日前,被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7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4.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规定业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3年度报名表;
2.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所需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科目设置
仍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市规划实务》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