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商品房申请平改坡,是否需要规划许可
因为是平改坡,属于外立面的改造,按照省条例是应该给与办理规划许可。但是此次申请的主体是谁呢?全体业主申请?明显其中还有人举报,肯定不同意申请。个人申请,是否牵涉到公众利益?房屋结构稳定性?质量安全性谁来保证?谁来负责?
依据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原有房屋的拆建翻建办理规划审批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城乡建设厅:
你厅浙建规(1991)298号《关于城市规划区内原有房屋的拆建翻建是否应当办理规划审批问题的请求》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不论新建、扩建、改建都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建设。房屋的折建、翻建属于改建活动。因此,城市规划区内房屋的拆建、翻建,除不改变房屋外形和使用性质,只涉及内部结构加固、改造和内部装饰的修缮工程外,都应当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这与《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的规定是不矛盾的。
依据2:
《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房屋的修缮管理。
公有住宅向个人出售后的维修养护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修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
因为属于依申请,个人认为如果涉及平改坡等外立面改造的,必须申请规划许可,不能拒绝。但是在审查过程中是否超建筑面积、缩小建筑间距从而判断能否予以许可。这2个程序不能合二为一。
对于申请人或者申请主体的判断,暂时想不出来如何解决!
群里讨论了下,很多意见:
1.应该办,但是市里说了不办。
2.交押金,才给办。
3.动用物业,申请住宅维修基金。
附个链接http://www.xhut.cn/archives/3908 原有房屋的拆建翻建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的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