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居住小区模式的反思(转)
不论是邻里单位模式,还是以之为原型的居住小区 模式,都是建立于功能主义城市规划理论基础上,是功能至上理念下的产物。作为功能主义等级化城市组织结构的基础,邻里单位过分注重功能,注重公共交通与居 住的分离,注重空间组织的秩序和空间结构的明晰与条理性,试图以良好的形体环境重塑人的社会生活。应该看到,在从邻里单位理念上发展起来的小区模式中,屈 从于汽车交通的需要,以公共设施服务及其半径限定居住人口规模的方法把居住空间的主体--人置于从属的地位,忽视空间规模及范围与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之间 的关系,人不得不屈从于物质环境。小区模式等级化的组织结构,把居住空间机械地分解为住宅、道路、服务设施、绿地等一系列子系统,道路宽度、绿地大小、服 务设施规模,根据等级层层分解、逐级缩小,从而将各个子系统分解成的等级化的树形结构(与克·亚历山大在《城市并非树形》中描述的结构类似),这种树形结 构排除了居住、交通、休闲、服务等空间的综合交叉,无法与居民生活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所具有的网络化结构相符合,泯灭了物质形态与社会网络、人文关系间的对 应。
小区模式所采用的先验结构,不论是"小区-组团-院落”;的三级组织结构还是"小区-院落"的二级结构,它们既定的结构和自上而下 的规划方法使居住小区在形体环境和规模彼此相似的同时,失去了不同居住小区与各种类型居住人群之间应有的差异。从本质上讲,以邻里单位为原型的小区模式忽 视了人对居住空间的主体性,单纯注重物质形体美学及其物质形体的功能结构。因此当物质环境得以完善、再进而追求居住空间更多的精神层次内涵的时候,小区模 式就明显地表现出先天不足,难怪在现有居住小区中,人们享受物质环境日益完善的同时,感慨精神生活的贫瘠,居民对所居住的空间缺乏认同,居民间缺乏交往, 人际关系冷漠。
邻里单位模式及以之为原型的小区模式,都是在住宅匮乏、需要大量建设的背景下形成并成熟的,以最短的时间、最简化的形 式、最易掌握的操作方法塑造最优化的形式,是这一背景下的必然结果。小区模式简化了居住空间的组织要素,抽取了组织结构中最有效的表象成分,而忽略或舍弃 了与人的居住生活对应的含混复杂的内在机理,在大量住宅建设时这一作法的效果是很明显的。但当社会从满足量的需求发展转变为提高质的水平时,这种简化所带 来的种种弊端就鲜明地显现出来,因此196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不断反思功能主义城市规划理论以及在这一理论背景下产生的诸多理念,并进而倡导以社区理论取 代邻里单位模式作为居住空间塑造的理论依据。在我国大城市居住空间组织方式需要质的飞跃时,借鉴社区理论从根本上改变居住空间规划的小区模式,使之从物质 决定论向以人为本回归,其必要性和迫切性都是不言而喻的。
2.西方居住空间构建模式的发展
1960 年代以后,战后新建的大量城市新区其功能分区、等级化的组织结构所带来的生活、就业、文化、娱乐、心理等方面的问题逐步出现,现代主义城市规划思想所倡导 的功能化等级性的城市组织结构遭到不断的怀疑和挑战。人们重新品评传统的城市空间及其网络结构,开始反对城市功能分区、低密度分散等现代主义城市规划思 想,并逐渐出现了尊重生活本身的要求,顺应人生活的复杂性与多样性,讲求城市结构的多重性、功能的复合性,允许适当的高密度和功能混合等趋势。在这一背景 下,邻里单位模式逐步被社区理论所代替。
建立在社会科学领域成果的基础上,社区理论强调了社会整体关怀,把居住置于社会网络的整体中。社区理 论把人与所居住的环境视为一个整体,并强调人的主体性,重视人的生活与物质环境的对应,追求多层次的物质环境与多元化的生活方式复合,激发居住者对所居住 的环境的心理和情感上的认同。在这一理论基础上,以小学的服务半径设定规模、以交通干道划分空间范围的方式被遵是从人的认知范围和规模所代替。居住空间在 组织结构上不再继续沿袭邻里单位的树形结构,并试图使居住空间与丰富多样的具有网络结构的邻里生活相适应,向多功能复合的空间回归,对居住空间中人的认 知、参与、创造能力及居住空间的秩序、意义的认识也在不断具体和深入。工作、居住、交通、游憩等各项职能空间不再被机械地割裂,尤其在进入信息时代后,劳 动密集型生产被高科技的知识密集型生产所代替,也为城市生产、生活、居住的空间融合奠定了物质基础,居住空间内允许与其它城市职能混合布局。
至此,居住空间的构建模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国外大城市中出现了混合居住区、居住综合体、整体式小区等,在居住空间中融入多种城市职能,比如办公、小型工业、多种服务设施,同时将多种功能立体化地进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