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批后监督 加强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批后监督管理是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局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以破解规划管理中的难点为突破口,完善管理措施,狠抓规划管理,落实批后监督,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程建设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现将城市规划管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八项制度,全过程加强规划监督,保障规划落到实处
从规划编制、“一书两证”审批发证到规划实施、竣工验收,是一个综合性系统工作。在规划管理过程中,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完善制度,切实规范规划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每个项目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进行建设。在不断探索总结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规划管理八项制度措施,从项目申报开始全过程实施规划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规划审查程序,严格执行规划方案审查制度。为提高规划审查的科学性,把好规划审批关,建立了“规划局初审―规划技术小组审查―市规委会审批”的一整套规划审查制度,制定了《宿州市城乡规划审查委员会议事规程》,明确规划审批程序、权限,分不同层次和重点层层把关,保证规划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二是执行国家规范标准,严格实施规划设计条件制度。为保证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规范标准,减少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报批过程中的反复,全面实行了“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制度。按照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对每个项目提出规划设计要求,从而保证了城市建设按规划严格实施。
三是积极推行“阳光规划”,落实规划批前批后公示制度。为推进城市规划的公开化,建立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在全面推行规划批后公示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规划批前公示和规划变更听证。通过开展规划批前公示,既广泛征求了市民意见,提高了规划审批的透明度,也使社会监督提前介入,大大减少了规划审批中出现的种种矛盾。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行四部门联合放验线制度。改变以往建设项目仅由规划管理部门一家放、验线的做法,采取由规划部门牵头,测量、城建监察、建管部门参与联合现场放、验线。城建监察部门全面掌握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内容,以便跟踪监督管理。通过多部门密切配合和协作,加强了工作上的沟通和联系,建立了定期文件传递和会议制度,扩大了规划监督范围,大大减少了擅自变更规划问题。
五是规范规划管理档案,实行规划跟踪管理服务制度。对每个项目的规划档案资料,从项目申报受理、地形图测绘、一书两证申请表格、各种签字审批、规划监督、竣工验收等,实行统一式样的规划档案,做到材料齐全、准确、一致,便于检查管理。规划跟踪监督是规划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批准后的规划落到实处,我们建立健全了规划实施监督机制,全面推行了规划跟踪管理监督制度,从工程放线开始,定期对各类批建工程进行规划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全面跟踪记录规划实施情况。
六是改进规划发证方式,实行规划审批正、副本制度。为消除随意变更规划的行为,自2006年下半年起,全面推行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副本制度。凡经审核符合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先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作为规划许可的法律依据。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等有关手续,但不得作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依据。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市规划局报请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向房产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七是规范规划监督措施,实行《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手册》制度。为切实加强规划的监督管理,推行了《建设工程规划监督手册》制度,每个规划项目建立一个监督档案手册,全面纪录规划审批、工程放验线、日常巡查及违犯规划的处理情况,作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必备材料。并要求建设单位确定专人负责与规划跟踪管理责任人配合,共同做好建设工程日常规划跟踪管理工作。
八是把好最后一道关口,严格执行规划竣工验收制度。全面实行了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制度。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质量监督部门不得进行竣工备案,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不得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二、严格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切实加强规划日常管理
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日常责任管理是关键。为把规划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建立健全了严格的工作考评和过错追究制度,严格工作责任制,划片巡查,责任到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建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机制。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在建、新建的建设项目实施规划跟踪管理责任人制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依淮海路和汴河路为界,将我市城市规划区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确定专人负责各个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工作。各责任人在跟踪管理过程中负责建设项目的放线、验线;负责对建设项目实施日常巡查;协助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规划问题;对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及时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参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建立严明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划片巡查的原则,建立了工作责任制,落实谁分管谁负责、谁包干谁落实的管理体制,并将责任执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建立行政过错追究,谁的管辖片区出了问题,板子就打到谁的身上,按照失误程度和有关规定处理到人,打破了过去行政管理大锅饭的现象,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有责任。
三、加强规划宣传,严格规划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宣传是基础,执法是手段。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是规范规划执法行为、塑选执法队伍形象,寓管理于服务,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落实行政执法“两告知一签字”制度。二是定期与监察、土地、房产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在建项目、房地产开发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查处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保障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城隍庙开发项目,未经过放线擅自动工,造成占压道路红线2.4米,我们及时给予了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规划宣传工作,特别是通过规划公示,让市民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城市意识、规划意识,做到自觉遵守城市规划,自觉维护城市规划。对人民群众反映的规划问题,我们坚持做到件件受理,件件有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在建市晚、人员少、经验不足的情况下,逐步摸索出了一条加强规划管理的新路子、新措施,违法建设和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建设领域的信访案件明显下降,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的保障。通过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得到了较好执行,有效地指导了城市建设工作。城市规划水平不断提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对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总结做法的同时,我们也深深体会到,规划管理工作复杂多变,任重而道远。规划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得到理顺,规划技术人员不足,擅自修改规划、公共配套设施“缩水”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重提高“两个水平”,抓住“三个环节”,以提高城市规划水平,规范规划管理行为。
提高“两个水平”,即规划编制和审查水平。要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必须加快城市规划的编制进程,努力提高城市详细规划的覆盖率。今年,我们通过国内外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了汴河新区概念性规划和核心区城市设计,对提高城市规划整体设计水平起到了很好作用。同时加强了控规的编制,人民路11平方公里的控规编制基本完成,市级体育中心、博物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大型公共设施规划编制正在抓紧进行。提高规划方案审查水平,是提高城市规划整体水平的关键环节。要通过方案审查,使每个项目都能成为城市建设的亮点,要把公共配套设施(社区、物业、菜场、公厕、学校、幼儿园、垃圾收集点等)落实到图纸上,做到定点、定位、定量,便于后期的管理和落实。
抓住“三个环节”,一是牢牢抓住放、验线不放松;二是建立日常的规划巡查、检查制度;三是把好规划验收关,交给老百姓一个合格、满意的工程。同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规划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离不开各各部们的协调配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加强与土地、房产、城管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营造出一个对违法建设齐抓共管的态势,共同促进城市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