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局关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面积的管理规定(试行)
一、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面积的管理,根据《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南京市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在南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按照本规定对其规划许可面积进行管理。
三、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设计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设计规范,其中数字申报文件中的面积计算图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南京市建筑面积计算有关规则和《南京市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四、市规划局在审批建筑工程的规划许可时,将以建设单位申报的建筑面积数据作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以后规划许可的时候不要审核建筑面积了么?解脱了么?如果多申报面积貌似也没有多大问题,一个是要考虑缴费成本增加,另外也要考虑验线和施工图的限制。)
五、建设单位应当据实填报建筑规划控制指标表,按照核准的规划设计图进行建设,因施工精度等原因造成的误差不得超出合理误差范围。
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面积的误差比对数据为竣工测量测出的面积数据,该面积数据包括总建筑面积和正负零以上建筑面积,且分别列出。在合理误差范围内的,其实测建筑面积数值视为符合规划许可的规定。
七、 南京市建筑工程规划许可面积的合理误差实行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双控。合理误差为:以建设项目为单位,总建筑面积和计算建筑容积率的面积双控,建筑规模小于 50000平方米的,相对误差为+2%以下,绝对误差在+500平方米以下;建筑规模大于50000平方米的,相对误差为+1%以下,绝对误差 在+1000平方米以下。(例如地块容积率为2.0,那么开发商为了最大化利益,肯定是把建 筑面积往2.0上去靠,但是由于误差和计算方式的问题,往往在项目竣工验收的时候才会发现超2.0了,但是又超的不多,可能是因为伸缩缝超了几十个平方, 你是核呢还是不核?而且小的楼盘,超了1%是很少的面积,但是大的楼盘,你就是0.1%也是很大的数值,而有了这个相对误差和绝对误差的双控,在竣工验收 的时候,少了很多麻烦。)
八、建设工程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含经依法批准增加的建筑面积)且在合理误差外的部分,应认定为违法建设,除按照《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外,超出部分应按现时间节点评估的楼面地价的3倍补缴土地出让金,按原单位缴费额的3倍补缴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建设费等费用。以上费用未缴纳的,市规划局将不予核发该项目的《规划核实合格书》。(这个违法建设还是要先立案查处的!貌似3倍的处罚标准可以杜绝很多问题,房地产项目不审查施工图建筑面积也没有问题了,不过这个超过城乡规划法的标准是不是合法?)
九、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核定的设计资质和国家及南京市有关规范、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和制作数字申报文件,对提交的规划设计图和建筑规划控制指标的真实性负责,并对因设计失误或弄虚作假导致申报建筑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不一致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对在建筑设计中有故意画错面积计算图等恶意行为的设计单位,一经查实,市规划局将采取发函警告、网上公示、通报市住建部门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不予受理该设计单位的所有设计图件。
十一、本规定自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可以研究一下,参考出台类似文件了!
如果这个政策实施后,其他部门不能再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来作相关许可了,比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特别是房地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