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项目中改变土地及建筑规划用途的问题
1、因为工业用地相对于商业或居住用地具有价格低廉易取得的优点,很多企业通过包装工业项目,再取得土地后,通过阴阳图纸报建,预留改造空间,待竣工验收通过后,全盘改造建筑结构,使得全部或局部改变土地用途,变相房地产开发作为商业或是居住用途,这种现象不多。最典型的情况就是多年前的县城芳泉路工业带部分企业的违法行为,近几年主要是县城和部分乡镇的临路项目。
2、企业因考虑到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与生产性建筑面积所缴纳的各项规费的差异巨大,将办公、职工宿舍等规划设计为车间及仓库,待竣工验收通过后,根据企业需要改变使用功能,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属于恶意偷逃规费。
3、部分企业因自身效益问题,将土地及建筑转让或是出租后,承租方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的。
建议:
1、对招商引资项目要严格把关,严禁包装项目,属地政府及招商人员要对项目的真实性要负责,要有考核有处罚。
2、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教育,统一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执行标准,对非生产性建筑的鉴定、计算、政策要合理控制。
3、对报建过程的变相房地产开发,改变土地和建筑用途的,多方协作,加强批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验收标准,依法严厉处置,提高违法成本,让违法者无利可图。
4、加强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监管,构建诚信考核体系,对涉及违法建设的单位要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