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日常答复意见集锦

admin12年前城市规划管理2047

1、国家建设项目在甲村征地,按政策甲村可申请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发展集体经济解决失地村民就业问题。问:怎样办理村经济发展留用地规划手续?
答:国家建设项目征收甲村集体土地后,如村要求以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的形式补偿安置,市国土部门将国家建设项目征地核定出相应的留用地面积数,即留用地指标 核定书。取得留用地指标核定书后,村可按本村的村庄规划申请合适的地块作为留用地,按要求备齐资料向规划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手续。

 

2、有兄弟两人,在农村,未结婚同父母一起住在一间砖瓦平房。现在要结婚独立生活,要在村里建房准备结婚之用,怎么办?
答:兄弟两人应首先在村委会申请,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到镇政府申请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3、甲在故乡的祖屋,几年前已经塌了,这间祖屋是有宅基地证的,甲就在原旧基础上重建。甲这样做对不对?
答:甲这样做是不对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甲虽然有宅基地证(或土地证),但必须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甲故乡的祖屋是危房,快要塌了。为了防止出事故,甲就自己拆除,在原来的位置上重建,甲这样做对不对?
答:甲这样做是不对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甲的祖屋虽是危房,但要申请办理拆除手续,然后凭宅基地证(或土地证)到规划部门办理报建手续。(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乙在村里几年前就取得宅地基证,并报建了三层,但由于当时资金不足,只建了一层。现在有钱了,自行加建两层。乙这样做对不对?
答:乙虽然有报建,但其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已失实效。乙没有办理延期手续,又没有重新办理报建手续,是不对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6、丙在某镇的道路边上有一间砖瓦房,并且有土地证,丙就自行将天面(瓦面)全部拆掉,四周墙体没有拆除,在原来的位置上倒制水泥天面,同时在天面上搭建一层。丙这样做对不对?
答:丙这样做是不对的。虽然其有土地证,四周的墙体还没有拆除,但是搭建一层是违法的。丙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理。

 

7、甲在村里领取了宅地基证,甲要申请报建6层。甲的申请会不会得到批准?
答:根据广州市有关规定,农民宅基地建房最高不得超过三层半。

 

8、乙在两年前取得宅地基证(土地证)乙就凭着宅地证(或土地证)就建房了。乙这样做对不对?
答:乙虽然持有效证件建房,但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就是我们正常讲的办理报建手续。乙没有办理报建手续,属违法建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

 

9、甲建房,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自行放线建设,建到3层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房屋占用了规划行人道95公分。知道错了,甲愿意罚款保留使用,可不可以?
答:甲的行为占用了行人道,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罚款保留使用,是必须要拆除的。

 

10、丙在自己住的小区首层购得一间商铺,为了自己方便,就自己动手在商铺靠近小区的后墙开了个门口出入,丙这样做对不对?
答:丙这样做是不对,他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1、丁的餐厅(小食店)的厨房每到夏天十分闷热,就在靠马路边的外墙开了一个窗口,并按上排气扇进行通风透气。丁这样做对不对?
答:丁这样做是不对的,他的行为违反《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12、乙购得一套房,是顶层的,并且已经取得房产证。但是到夏天的时候十分闷热,很难入睡,就在天面自己套房的位置上搭建一个钢结构的遮阳棚。由于没有办手续,乙愿意罚款保留使用,可不可以?
答:乙这样做是不对的。他搭建的构筑物是要报建的,他的行为违反《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同时天面是公共使用的,主要用作应急。如发生火灾上天面逃生等。所以必须拆除,不能保留使用。

 

13、甲的商铺后面是小区的绿化带,在装修的时候打掉后墙向绿化带扩宽1米,但绿化带还可以使用,甲就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罚款保留使用,可不可以?
答:甲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建设行为,他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能罚款保留使用,必须拆除。

 

14、乙开了间小食店,为了方便顾客,在两座楼之间6米宽的地方占用了2米宽5米长的地方自行搭建一间厕所使用。乙认为两楼之间还剩4米,不影响车辆出入,自己要求罚款保留使用可以吗?
答:乙的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他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罚款保留使用,必须拆除。

 

15、丁住在楼上,由于厨房太小,就自行封阳台,扩大厨房使用。丁认为阳台是自己的,又不影响他人,就到规划部门补办手续。丁可以办手续吗?
答:丁的行为是违法建设行为,他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依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不能补办手续,必须拆除

 

16、丙有一块土地,已取得国土证,目前要建设一个生活小区项目。丙不知道先做规划还是先报建,或者是先报建后做规划,丙应该怎样做才对?
答:丙应先做小区规划后报建。

 

17、乙三年前在一块地上申报了一间临时建筑用作经商,刚好在第三年 的年底,有关部门来检查,检查人员问乙的建筑物有没有办理手续,乙讲有,就拿出证件给检查人员看。检查人员看完就对乙讲:此建筑物是违法建设。乙讲我办理 了手续为什么是违法建设?请问乙使用的建筑物是不是违法建设?
答: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临时建(构)筑的有效时间为两年。乙的临时建筑在三年前已经申建了,超过了时效,属于违法建设。

 

18、甲在一块土地上申请办理了临时建筑,刚建好第二层,有关检查人员对其建筑物丈量每层高3.5米。丈量后对甲讲:你第三层是违法建设,必须拆除。甲讲:我有办理手续为什么要拆除我的第三层哪?请问甲的第三层是不是违法建设?
答: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临时建(构)物不得超过两层,高度不超过7米。所以甲的第三层是违法建设。

 

19、甲利用天桥底在两柱之间砌墙,作小卖部,甲这样做对不对?
答: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在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的规划桥梁、高架路、人行天桥等桥下,不得建设建(构)筑物。城市立交桥的控制范围内,应进行绿化。甲这样做是不对的。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甲的小卖部要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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