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与规划主管部门确认的规划用途不一致问题
回复:你好!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 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 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的规定,出让土地的用途应按有批准权的人 民政府批准的出让方案确定。(土地利用管理司)
以上内容来自国土部官方网站。
这种情况很多了,大家议论一下!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2001年第9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提出一些操作中应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
江苏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2003年5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5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公布) 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完...
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是否有有效期?关于这方面问题哪些文件有相关规定? 发改部门的立项批文分三种情况: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文件、备案表。关于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政府...
关于公路沿线违法建筑查处执法主体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依法应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其主要法律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
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第三方技术审查工作办法(试行) 1 总 则 1.1 为加强惠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保证规划成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补办施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湖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补办施工许可证有关问题的请示》(湘建建[2003]4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