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么?
曾经还是在住建部下属单位的论坛发现过有规划督察员专栏,这才知道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叫做城乡规划督察员。从为数不多的文件和新闻,我们难以知道他们是做什么的,具体工作情况是怎么样的?好神秘的城乡规划督察员,规划界的cia……
最近看到新闻,住建部在招聘第7批城乡规划督察员,翻了一下相关新闻,发现其实这个不是招聘,是推荐,都必须要经省级规划主管部门的推荐才行啊,而能收到推荐的也只能是少数人。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获悉,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今年将继续扩大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城市的范围。第七批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 遴选工作日前正式启动,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出了《关于协助推荐城乡规划督察员候选人的通知》,请各地推荐规划督察员候选人。
稽查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城乡规划督察制度是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城乡规划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保证城乡建设健 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担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督察员,既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希望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报名,报名的具体要求可以登录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稽查执法专栏查询,被聘任的规划督察员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放工资性补贴,具体标准可咨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遴选工作将于今年9月结束,督察员经培训后,计划于10月赴派驻城市工作。
目前,被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的城市普遍反映,督察员能够用较高的规划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各种违反规划的现象,适时提出警示,以 避免规划决策的失误。督察员也普遍认为,新的岗位能够让他们继续发挥城乡规划管理经验,以监督者的身份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据了解,本次督察员将继续从 长期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退休、离岗老同志中选任,以保证规划督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关于推荐城乡规划督察员人选工作的说明一、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职责
城乡规划督察员(以下简称督察员)是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驻指定城市执行城乡规划督察任务的工作人员。
督察员依据国家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经过批准的规划、国家强制性标准等,对城乡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批及实施情况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法定规划的行为,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督察意见,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
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报批和调整是否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
(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是否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要求,是否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对有关城市发展和控制的要求;
(三)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四)重点建设项目和公共财政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五)《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执行情况;
(七)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城乡规划督察员工作方式
督察工作以组为单位开展,每组由派驻若干城市的督察员组成,设组长一名。督察员开展工作应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法定规划为准绳的原 则,忠实履行督察工作职责,不妨碍、不替代当地政府及其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督察员派驻实行任职回避制度,督察员原则上不派至原工作单位所在省份 的城市(原工作单位为中央或省属单位的督察员可不受此限制)。
三、推荐范围
长期从事规划管理工作的退休及已退出现职领导岗位的同志,包括: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地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分管城乡规划工 作的领导同志及规划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经济发达地区县级城市分管城乡规划工作的领导同志;省规划院、地级以上城市规划院的领导同志。
四、推荐条件
(一)熟悉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规划专业水平,熟悉城市总体规划、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规范和实施要求;
(三)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具有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经验以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原则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服从派遣分配;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异地派驻工作需要,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4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推荐程序
(一)有关城市(区)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全面了解本辖区相关人员情况后,向符合条件人选介绍部派规划督察员情况,在自愿基础上请符合条件 的人选填写《督察员候选人基本信息调查表》,经原单位同意,将推荐名单、《督察员候选人基本信息调查表》、候选人三年来最近的一次体检报告报送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推荐名单基础上汇总审核后形成初审督察员名单报送部稽查办;
(三)部稽查办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各地初审名单确定候选督察员名单。
六、有关待遇
候选督察员经综合考察合格后,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为城乡规划督察员,并颁发聘书和证件。督察员仍享受原单位的各种福利医疗等待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相关文件标准发放工资性补贴。
相当城乡规划监察员的,至少要混到55岁以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