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城市规划管理案例,你看出些啥?
城市规划管理案例006:
某公司2002年取得土地,商业用地,2003-2006年间该项目基本开发结束,然后据说在最后一个角落里有1个建筑未报建,也未建设,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是一个一层的配套仓库。该公司前期做了一些勘察,发现,规划中这个建筑的地基有问题,有暗沟等等,当地水位较高,故打算改为2栋建筑,建筑面积仍按原审批方案来。到规划局咨询,接下来如何操作。
首先,有个疑问,过了这么多年,这个公司还能进行开发建设么?土地出让合同上载明的开发周期肯定是没有长的。
然后,来看审批管理程序:
1、对原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其中肯定涉及到公示等法定程序。
2、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因为单栋建筑面积少于300平方米,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不过相应的开工前各项工作还是需要做的,这块不是太了解。
对于建设单位来讲,有几个问题:
1、原来的立项批文肯定是失效了,必须要重新立项。
2、规划设计方案需要重新设计,重新报批。
3、要设计施工图。
4、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费用。
5、委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等等。
6、规划核实、多部门竣工验收。
7、领取房产证。
所以听了这些流程后,企业办事人员,认为这个过程太麻烦,认为这500平方米的仓库规模不大,没有必要搞得这么复杂。他认为算是一个简易建筑,问能不能办一个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办事员对其做了一番普法,告诉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是有严格的要求的:
首先,不是什么建筑都可以办理这种证
其实,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能超过2年,过期后要自行拆除。
最后,办理的资料基本不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少。
企业办事人员开始擦汗,问,能不能由镇政府批个条,反正也可以不领房产证。
然后又是一番普法@#……&*(@!&* 告诉他这个也是违法的。
然后又问,如果先去做场地,等过几天,用彩钢瓦搭建简易棚可以么?
…………
经过推翻各种预案,企业办事人员离开了!
从这个案例大家看出一些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