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一房地产项目的规划条件,请挑刺!
某某地块规划条件
编 号:东规件字[2011]xx号
某地县国土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某地循环经济产业园纬五路南侧、经七路东侧地块储备宗地要求出具规划条件要求的函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按下列条件进行规划方案设计:
1 用地基本情况
1.1 用地四至
东至 空地
西至 经七路
南至 空地
北至 纬五路
1.2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10871.6 平方米,约 16.30亩。(依据宗地图,以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其中: /
/
2 用地规划性质
2.1 环境卫生设施(U4)
2.2可兼容性质: /
2.3分摊比例: /
3 用地综合规划条件
3.1 用地使用强度
3.1.1 容积率: ≤0.70 ;
3.1.2 总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部分): ≤7610平方米 ;
其他: / ;
3.1.3 建筑密度:≤ 45 %;
3.1.4 绿地率: ≥ 20 %;
3.2 建筑退让要求
3.2.1周边规划道路及宽度
纬五路50米,经七路24米 ;
3.2.2建筑退让用地界要求
建筑退让东侧用地界不小于 10 米;
建筑退让南侧用地界不小于 10 米;
建筑退让西侧用地界不小于 10米;
建筑退让北侧用地界不小于 10 米;
3.2.3建筑退让城市道路要求
建筑退让经七路用地红线不少于10米
3.2.4建筑退让电力设施或河道要求
/ ;
其他退让: /
3.3 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并综合考虑采光、通风、环保、视觉卫生、工程管线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建筑之间及受其影响的周边地区住宅建筑的有效日照时间须满足国家住宅建筑日照标准和《某地县建筑物间距规划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其它建筑间距需满足《xx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4 建筑设计要求
4.1 建筑规模:总建筑面积应严格按照容积率要求执行。
4.2 建筑限高: 10 米
4.3 建筑层数: 以低层为主 ;
4.4 建筑风格: 现代风格,并与周边地块相协调 ;
4.5 建筑色彩: 与周边建筑色彩相协调 ;
4.6 建筑形式: / ;
4.7 建筑外立面材料: / ;
4.8 建筑体量及面宽控制: / ;
4.9 其他要求: / ;
5 地下空间开发和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5.1 地下空间开发深度范围: 自然地坪以下6米范围内 ;
5.2 地下空间允许开发层数: 1 ;
5.3 地下空间开发面积: / ;
5.3 地下停车位占总停车位之比: / ;
5.4 人防地下室建设要求: / ;
5.5 其他: / ;
6 交通专项设计要求
6.1 出入口设置: 主出入口宜设置于基地西侧经七路,主入口距道路交叉口距离应大于50米 ;
6.2 交通影响分析:规划设计方案中须提交基地专项交通组织分析 ;
7 景观设计要求
7.1 小区绿化景观设计要求:
①植物群落要求:乔木与灌木相结合,形成稳定的植物群落 ;
②硬质景观要求: / ;
③水体景观设计要求: / ;
④其他设计要求: 基地内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10的绿化隔离带 ;
7.2 亮化工程设计要求: 文本中须提交夜景灯光效果图 ;
8 市政配套要求
市政建设要求实施与基地规模相适应的燃气、有线电视、电信、供电、给水、污水、雨水管线、环卫、垃圾桶及果壳箱等市政设施。安全防范需满足公安技防要求。其中:
配电房: 按照相关标准设置 ;
水泵房: 按照相关标准设置 ;
燃气增压站: 按照相关标准设置 ;
弱电机房: 按照相关标准设置 ;
9 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9.1 基地应同步实施物业管理,留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应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其中: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 / ;
医疗卫生用房: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
文体活动用房: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
户外公共集中活动场地及配套设施要求: / ;
配套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 / 平方米;
社区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 / 平方米;
公厕 1 处,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 / 平方米;
教育用房配套要求:
托儿所: / ;
幼儿园: / ;
小学: / ;
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的要求: / ;
其他配套公建要求: / ;
9.2 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规划核实、同步投入使用。
9.3 停车位设置
基地内按《某地县建筑物停车设施设置标准暂行规定》的标准配置停车泊位。
10 户外广告设计要求
10.1 位置: 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位 ;
10.2 形式: / ;
10.3 材质: / ;
10.4 户外广告设计应于方案同步设计,送审时临街建筑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图、临街立面效果图、临街夜景亮化效果图等均应包含户外广告位。
11 规划方案报审要求
11.1规划编制单位必须具备国内建筑 甲级 设计资质或国内规划甲级设计资质。
11.2提交县规划委员会评审规划方案文本深度要求:
⑴规划方案设计说明书(附规划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设计资质 证书及项目组人员名单);
⑵规划总平面图(图中须体现现状地形图,比例为1:1000或1:500);
⑶各项技术指标和用地平衡表;
⑷交通流线组织分析图及结构分析图;
⑸绿地景观规划图;
⑹综合管线规划图;
⑺竖向规划图;
⑻建筑单体方案的平、立、剖面图,套型图;
⑼建筑单体面积细化表(细化到每一标准层、技术层、阳台、阁楼);
⑽临街建筑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图;
⑾规划及建筑效果图(包括总平鸟瞰图、所有街道临街立面效果图、多视角建筑效果图、临街夜景亮化效果图);
⑿提交全套方案文本及电子图(光盘)。
12 其他
/ ;
13 遵守事项
13.1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参照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13.2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计算方法参照2004年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3.4 本规划条件中未明确之处,由县规划局负责解释。
13.5 本规划条件有效期限为一年,超过有效期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出让前重新核定规划条件。
附件:某地循环经济产业园纬五路南侧、经七路东侧地块用地出让规划红线图。
201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