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出入口与交叉口的问题
8.1.8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1.8.1 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
8.1.8.2 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
8.1.8.3 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
3.2.9 库址车辆出入口与城市人行过街天桥、地道、桥梁或隧道等引道口的距离应大于50m;距离道路交叉口应大于80m。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87
第2.1.5条 基地通路出口位置
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是2条道路的平直交点,还是转弯起点处?)
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
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六、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应该还有其他规范,请大家添加,如有对具体条款不清楚,大家可以探讨一下!……………………………………
终于在大家的帮助下,找到了通则的条文说明:
4.1.6 本条各款是维护城市交通安全的基本规定,第一款是按大中城市的交通条件考虑的。70m距离的起量点是采用交叉口道路的交点而不是交叉口道路平 曲线(拐弯)半径的切点,这是因为已定的平曲线半径本身就常常不符合标准。70m距离是由下列因素确定的:道路拐弯半径占18-21m;交叉口人行横道宽 占4-10m;人行横道边离停车线宽约2m;停车、侯驶的车辆(或车队)的长度;交叉口设城市公共汽车站规定的距离(一般离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小于 50m)。综合以上各因素,基地通路的出口位置离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不小于70m是合理的。当然上述情况是指交叉口前车行道上行方向一侧。在车行道下行 方向的一侧则无停车、侯驶的要求,但仍需受其他各因素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