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的租赁土地转出让案例001
有一块工业用地为甲公司十年前取得的租赁土地,厂区内建筑都建成,
甲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将土地及其上房屋抵押给银行,
当然最终就是土地过户给了银行,
其后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进行拍卖,
乙公司通过拍卖取得,
国土局认为厂区内所有建筑都已经建成,所以不需要规划局同意,就直接过户了,
乙公司取得土地证后,向国土局提出要将租赁土地变为出让土地,
国土局认为可以,但是要规划局对该地块确定用地范围,提出规划条件,
规划局一看,该地块已经调整为绿地,不能出让,over
从以上案例,大家看出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