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弗里德曼:全球化与萌生中的规划文化

admin13年前城市规划论文1615

Globalization and the Emerging Culture of Planning  刘健译 

(1)规划作为创新性实践

  众所周知,传统上,现代城市规划是政府主导下的规划,它重视保护公共利益或公共财产,限制市场在城市建设进程中的影响;至今,土地区划和建设规范仍是 此类规划最主要的工具。除此以外,总体规划重在描述城市(通常指地方管理辖区,偶尔也指整个大城市地区)整体的土地利用布局和道路交通布局,力图作为公共 机构的指导原则,确保部门的发展计划能够与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且以大致相同的方式约束私人投资。通常,总体规划的期限为15年,因此不可能作为“日常蓝 图”使用;尽管存在总体规划修编的个别现象,但是多数情况下,总体规划在相当长时间里都不会有任何改动,直到它与实际的快速变化完全脱节,更不必说超常变 化了[67]。
然而今天,无论何地,城市都处于变化之中。因此,如果规划希望与此相关,就必须不断做出调整和变化。在世界上,不断有国家进行深刻的制度变革,建立全 新的地方规划机制,在空间和制度上重新划定城市边界。在城市里,人口增长对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产生新的需求,但城市财政对此却常常力所不及;伴随城市空间 结构调整,城市边界不断向郊区,甚至更远的地区拓展;在总体生产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城市失业率也在持续上升,收入水平和生活际遇的差异不断扩大。在经济 疲软的地区,特别是非洲国家、俄联邦以及其它一些国家,地方经济被不同形式的非法和非正规产业活动所淹没,城市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增长而是衰败。
因此有人认为,规划应该具有创新机制,通过建立新的制度安排和寻求新的解决途径,对城市和地区空间发展进程中的变化施加影响,而不是任由这些变化成为 对市场力量(相对薄弱)的限制。当然,创新性并不是成功的保障,因为某些新生事物正处于尝试阶段,而且任何一项创新都应被视为是一种试验,允许规划师从失 败中总结经验。因此,针对结构性变化的规划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学习过程,要求规划师以及相关社会公众持续不断地进行反思和调整[68]。如何建立这样的规划 制度,正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2)规划研究领域的拓展

  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地区,城市规划仍然保持着固有传统,根植于建筑学和工程学之中[69]。尤其在欧洲,职业规划师主要接受城市设计和土地利用规划方面 的培训。而其它职业,例如市政工程、社会工作、公共健康、发展经济学等,主要关注城市的环境、社会和经济问题,在工作中很少采用空间表达方式。这种带有倾 向性的认识从欧洲传到亚洲和非洲,并且广泛地体现在世界各地的规划体系中。例如在中国,城市规划只负责解决城市建设中的某些物质环境问题,有关基础设施、 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规划分属不同行政机构管辖,各个行政机构分别对中央政府的不同部门负责(无论在职业范畴还是在实践层面,中国都很少进行社会规划);因 为等级制度的存在,各级地方部门很少相互交流。
过去,只有部分北美规划师,特别是那些从重要规划院校毕业的规划师,才接受过专门训练,了解如何在城市发展所涉及的四个领域,即空间、环境、社会文化 和经济方面开展工作,并且掌握了与公共机构以及其它领域的专家进行有效交流的技能;现在,英国规划师也可以做到这一点。最近在加拿大,社会强烈要求提高城 市的可持续性,促进经济、自然环境和社会的共同发展;这种开阔的思想认识促使加拿大规划师将自身的工作视为致力于社区的规划,更加重视社会关联、人体尺 度、人居环境的历史延续以及公共决策中的社会参与,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这些要素予以综合考虑,当然不同城市在不同情况下也可能优先考虑其中某个要素 (在加拿大,经济发展问题常常由省政府和地方工商联盟负责解决)。
毫无疑问,为了使城市更适于生活,确实需要经济、自然和社会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推动适应于可持续发展需求的规划已经不是问题,关键 是如何更加有效地进行规划。目前,不同方面的边界限制都在土崩瓦解,例如城市贸易、人口迁移,全球“流的空间”(space of flows)中的金融资本、政治联盟、公私区别、社会领域的性别区分、文化的融合与混杂,等等。有人说,边界模糊是人类进入后现代社会的条件之一;不管被 赋予怎样的称谓,这些重要的变化是明白无误的。对规划师而言,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把传统上对土地利用的关注与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社会多元与公平以及空间平 衡联系在一起;尽管这种变化不会在短期内出现,但它最终必将引起规划教育和规划实践的变革[70]。

(3)规划范围的扩大化与多重性

  当前,全球合作及其相互之间的依赖关系已经涉及到巨大的空间范围,尤其就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而言,更是如此,这使得地方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管治和规划问 题。针对全新空间尺度下的规划问题,学者们分别采用城市一区域(city-regions)[71]或多中心大城市地区(multi-centered metropolitan regions)[72]等宽泛的概念进行探讨。今天,在世界五大洲都可以发现这种庞大的城市实体,例如欧洲的英格兰东南部地区和巴黎地区,北美的纽约大 城市地区和洛杉矶城市聚集区,亚洲的东京、汉城、北京一天津、上海、珠江三角洲、雅加达、加尔各答、孟买……,非洲的拉哥斯、约翰内斯堡、开罗,拉丁美洲 的墨西哥城和圣保罗,等等。这些城市的人口规模都超过了500或600万,中国新近建立的直辖市重庆,人口规模更是高达3500万。
(4)内生型发展规划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地的城市为了争夺自由流动的资金和贸易而进行着你死我活但却徒劳无益的竞争;同时,为了指导地方政府在市场条件下进行城市 营销(city marketing),全新的咨询产业应运而生。但是,市场营销的指导者们忽视了一点,即:真正的城市发展并非诱使资本家将资金投入“你的城市”,亦或投 入作为竞争对手的城市,而是通过重视并且改善城市自身的基础条件,促使城市“由内而外”地发展。这种始于内在的发展可被称为内生型发展。
就城市营销而言,每座城市都希望通过销售自己来换取全球资本;就像Kenichi Ohmae指出的那样,“通过提供真正的价值赢得投资商的注意”[76]。在Ohmae看来,所谓的“真正价值”包括免费提供的土地和基础设施、免税期 限、能够迎合全球投资商品味的城市飞地,如奢侈的住宅、高级的购物中心以及其它的类似建设;约翰内斯堡就采取了此种策略。如果某座城市听取了像Ohmae 这样的咨询专家的建议,它就会冒险以自己的未来作为抵押,把自己建设成为举行大型体育活动、世界展览以及类似于世纪穹顶的豪华场所,通过建设堪与高度发达 的欧洲或美国的最好城市相媲美的崭新城市新区,努力迎合外国人的口味,并且在外国人面前隐藏其贫穷的一面[77]。在《分裂的城市规划》一书 中,Stephen Graham和Simon Marvin就针对这种谄媚金融资本的不平衡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收集了大量证据[78],

(5)针对城市多元化的规划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宜居城市都具有社会多元化的特点。事实上,多元化(以及机动性)是城市生活的特点之一,赋予城市生命活力和创造能力。城市的多元 化存在于方方面面,包括年龄、性别、职业、资产、居住年限、身体机能、语言、宗教、文化特性,凡此等等。由于住宅市场和相关制度的影响,居民在选择居住地 时总会或多或少地受到限制,使得多元差异在空间上有所体现。另外,这种多方面的多元化还会同时汇集到城市的公共空间之中,包括街道、广场、公园、天主教 堂、犹太教堂、宗教庙宇、清真寺院以及各种交通换乘场所。除非通过适宜的社会规划加以缓和,多元化将会加剧社会冲突,导致暴力活动的爆发,在某些特殊情况 下更是如此。例如,多元特性具有明显的空间分界,以至产生贫民窟、“种族”飞地和围墙环绕的富人街区;公共设施的分配有失公允,某些群体享有高水平的公共 设施,而其它群体却被剥夺了享用适当公共设施的权力[81]。
从规划的角度看,核心问题在于城市是否能够提供住房、供水、卫生设施、健康设施、商品市场、人身安全、可负担的交通运输、娱乐设施、祭祀场所、公共服 务,是否能够创造良好的邻里氛围。如果任由住地选择,私人投资,以及漠视或疏忽公众行动等行为自行其是,最终必将导致人们在获取基本需求方面的不均衡—— 而且常常是很不均衡。然而,这种不均衡的获取不只是社会公平问题。它赋予那些特权群体以更大的权力,同时剥夺那些贫困群体的权力,阻止后者努力走出贫困, 促进富人的财富增长,最终使得社会两极的对峙变得危险且不可持续。
保证人们在满足人类基本需求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力,消除那种用围墙将居住区与外界隔离起来[82]等不利社区发展的人为障碍,这些必须成为良好规划的基 本原则;然而这只是其中之一。例如,根据各自的情况和条件,不同的多元群体可能被赋予不同的优先权力。身体残障人士在城市中活动,有其自身的特殊需求,规 划必须通过一定的研究,尤其是通过对相关群体的直接接触,对这些需求加以确定[83];妇女在身处公共场所时,普遍对人身安全有较高要求,但这一点却很少 在规划中被认真对待。再如,不同年龄的人群也有不同的特殊需求:年轻人需要足球场、篮球场,老年人需要社区中心,年轻妈妈需要婴儿诊所和近在咫尺的购物场 所,拥有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需要便利的祭祀场所以及与教友们共同欢庆的场所。此外,不同城市人口喜好的公共娱乐形式也有明显不同。针对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 以及与之相关的优先权力,必须通过研究加以确定,并且在空间规划中加以体现;而空间规划则应对所有的群体一视同仁。
规划师并非“多元规划”的唯一参与者。为了达到更加公正的结果,还需要对市场原则加以调整。在部分国家,司法体系在加强立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的 在于保护市民在城市中的权利。需要认识到,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需要在其演变成暴力冲突之前加以缓和。此类问题只能以这种简单方式加以暗示,但它 们却是建设和管理宜居城市最根本的问题[84]。

(6)公民社会的重要作用

  至于城市中最贫困、最弱势的群体,他们享受城市的宜居性尤为困难;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社会在规划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85]。过去30多年里, “公民社会”一词被广泛应用,但其含义却因环境的变换而有很大不同,对其构成要素的判别也取决于对这一概念的不同解读。从广义上讲,公民社会是指既不从属 于国家机构、也不从属于任何团体的正式或非正式机构,享有长久的行为自治权力[86]。根据各种公民社会组织(CSOs:Civil society organizations)的不同特点,可进一步将其划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主要局限于公民社会本身(即内向型),一类则面向政治(或公 共)领域(即外向型)。前者是指那些独立于国家机构之外、致力于改善特定人群生活条件的公民社会组织,例如,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的移民服务组织,或者是 特别面向温哥华的华人移民、被称为SUCCESS的机构。前文提到的活跃在开罗平民区的伊斯兰组织则是内向型公民社会的另一代表,但与温哥华的同类组织不 同的是,它们常常带有明显的政治目标[87]。
外向型公民社会组织包括各类社会运动,例如妇女运动、环境运动,是对公民权利以及未被政府所接受的广泛社会利益的公共倡导。
(7)规划的战略重点

  在规划领域,作为形容词使用的“战略”一词常有不同含义。例如,它可以指为实施某项规划或其中的部分内容而采取的措施,其中包含了有关赋予优先权以及确定合作伙伴、机密程度和财政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尽管这种含义非常重要,但却非本章所要阐述的重点。
就像人们所设想的那样,总体规划,甚至包括战略规划,其任务就是引导空间发展,在变化不大、进程缓慢的条件下,它们往往能够较好地发挥作用;然而,它 们所属的那个时代远比今天平静许多。今天,当全球化迫使各个城市重新设想自己的未来之时,世界似乎陷入一片混乱。大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规模如此之庞大,以至 于项目本身即成为城市发展的“动力”,而不是作为其它方面发展的结果;城市真正的“收获”变得越来越粗糙,城市越来越没有“家园之感”、社区之感。大规模 的开发建设赋予城市崭新的面孔,而传统的规划形式却无法将这张新面孔表达出来。

(8)城市规划管治

  在21世纪,城市-区域(city-regions)的规划在本质上是一种协作实践[97]。究其原因,城市-区域是一个多元系统,空间发展的经济、 环境、社会、政治和美学目标相互关联;在这里,脱离于常规规划环境之外的特殊项目计划越来越受到重视,迫切需要进行行动规划。因此,规划师必须放弃追求空 间发展紧密协调的传统愿望,即:在一份规划中认真阐述有关空间发展的方方面面,并且使其成为各方行动者的指引灯塔。要看到,实际上这些行动者并非规划编制 的参与者,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要求拥有独立的行动权力,没有人愿意为一份自己从未参与其中的规划而相互协调,这是许多城市放弃编制成本高昂却不能发挥作 用的总体规划的诸多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如果各方行动者无视城市中正在发生的变化,各自为政,很快就会引起部门规划的纷争,最终导致不必要的分歧。在缺乏公共规划的情况下,市场将 成为塑造城市空间秩序或导致城市空间混乱的最重要因素。然而,把城市空间的秩序化或混乱化完全交由市场决定,最终并不能形成有利于生活繁荣发展的宜居城市 和包容性城市。
即使是宜居城市,其空间发展也大可不必像规划设想的那样是完全协调的;实际上,大量协调都是通过相互关联、联合建设和共同调整等方式自发实现的 [98],尤其当各方行动者存在共同利益的时候,最有可能出现跨越权力与地位差异的自发合作。这是在大型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把包括地方政府、公司机 构和有组织的公民社会在内的潜在行动者联系在一起,进行协作规划的基础。对参与行动规划的各方而言,规划的经历就是学习从不同于自我的角度来理解项目的过 程。
在集体协作过程中,每个成员都会带来特殊的知识信息,表达基于不同价值观念的发展意愿,代表在某种程度上相互关联的不同利益;正是这些相互关联的利益 构成了协作行为的基础。当行动者之间逐渐建立起相互信任,每个参与者都逐渐认识到在持续不断的协商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不同“理性”,这就意味着社会学习平台 的形成。从某个方面看,或许需要通过合同方式建立正式的“合作伙伴关系”;但是这样的安排并非从开始就可以进行,而是在过程中自然发展的结果[99]。
结论:空间规划的未来

在几年前撰写的一篇题为“城市的前途”的文章中,我提出了有关远期城市发展的三种假设:第一,全球资本的扩张和强化将继续;第二,在今后数十年,城市 转型(urban transition)将成为主旋律,并将彻底结束;第三,以城市为媒介的跨国联系将不断加强[103]。在此,城市转型主要是指根据各种定义方式,生活 在“城市”中的居民比重将不断提高;尤其在占据世界大部人口的印度和中国,目前仍以农业人口居多,日后城市人口比重可能达到70%。但是除了“户籍的城市 化”以外,城市转型还指农村社会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转化;例如,即使生活在偏远地区的农村人口,也将遵循城市生活方式和越来越多地依赖于资本积累的 生产方式。在21世纪,整个世界将自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成为我们今天所理解的城市世界。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城市化必将导致文化的同化。即使在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民族文化也依然在城市化的氛围中顽强地生存和繁荣发展,例如,没有人会真的认 为英法两国在文化上已然相互同化。就像前文所阐明的那样,尽管存在欧洲殖民的影响,多元依然成为各国规划文化的主要特征。或许有人认为,在当前的全球化时 代,城市被嵌入全球资本、信息和文化交流的“流的空间”,最终必将导致各国的实践日益趋同。然而,即便从技术的角度看事实如此,但实际的规划实践必须满足 当时的特定条件,符合现行的政治文化,适应国家的规章制度,根据地方发展的资源约束做出调整,并且与相关的利益和顽固的传统相互抗衡,最终逐渐形成自己的 国家风格甚至地方风格。
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城市面临着不同的挑战,需要探索新的规划途径。本文介绍了各国的若干实践,在此有必要再次简要总结。
规划应提高创新性,避免墨守成规,应更加富有企业家精神。
传统规划的研究领域局限于物质环境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路线布局。但是目前,规划师必须应对新的挑战,从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以可持续 发展的观点阐述城市问题;在任何情况下,规划师都必须认识到,对于城市发展而言,经济、环境和社会文化三个方面同等重要,必须协调好三方面的关系。
为了提高规划的效率,需要在社区、城区、地区、国家乃至多个国家等不同层面上开展规划,在不同层面分别阐述不同问题,并且使不同层面的规划松散地相互 协调;通常,这种协调会以被称为共同调整的非正规形式表现出来。信息不再像古老的电梯一样,在等级制的官僚机构中自上而下地流动,而是以一种多向的状态普 遍存在;在任何地方,只要人们需要,就可以随时敲动手指获得这些信息(例如通过互联网或者手机)。
城市之间的竞争,特别是对全球资本的竞争,是一场无休止的竞赛;最终,不仅将导致在资金上付出高昂代价,而且会导致忽视某些最为重要的地区资产。因 此,规划师应更好地思考基于内生的发展,利用城市自身的人员、社会、文化、知识、环境以及其它方面的资源或资产条件,壮大城市的力量。换句话说,可持续的 城市发展被视为是源于自己的独特力量和相对优势的发展过程。
城市文化是各种差异的混合体,某些是历史造成的结果,其它则是在城市化进程中,通过移民、文化交流以及现代技术在世界范围的传播形成的;此外,人口构 成差异巨大,在生命周期里有着各自不同的需求。因此,一个规划适应于所有人的需求,即使过去是可能的事情,以后也不再可能。从规划的角度看,关键问题在于 如何使人们平等地享受城市生活,包括住宅、供水、健康和卫生设施、市场、身体安全、可负担的交通、娱乐、宗教礼拜场所、公共服务以及建立良好邻里关系的多 种可能。要做到这些,规划不仅要关注公平的一面,同时还必须关注多元的一面。而想要发现与规划相关的多元,规划师就需要与公民社会展开对话。
在过去数十年里,公民社会的概念伴随有关人权和公民权利的争论进入人们的视野。但是,当规划师面对公民社会组织反对所在邻里的项目计划,提出要求、声 明权利,希望得到有关当局的聆听和重视之时,他们必须面对的就不仅仅是一场争论。公民社会组织希望成为行动的组成部分,而不只是行动的客体;逐渐地,尤其 在处于社会边缘的人口当中,公民社会组织准备与地方政府建立社会合约或者合作伙伴关系,使他们得以参与影响其生活与生计的决策,并且在住宅发展以及社区设 施和其它设施的建设中,调动发挥他们并非微不足道的资源。
“总体规划”或最近发明的城市整体发展规划(integrated urban development plan,印度和南非)将所有要素融入一整套文件中,表达唯一的城市愿景,这或许可以满足理性要求,却非实践概念。暂且不谈此类规划彻底忽视了巨大的不确 定性,它作为城市中多元公共机构合作平台的能力基本为零,更不要谈作为富有竞争力的私人机构、外国投资者以及公民社会组织和社会运动的合作平台。此类规划 可以适用于其它不同目的,但它的最终产品是一份规划文件,而不是在现实世界的一次创新行为。为了弥补传统规划的致命缺陷,本文特别介绍了侧重于城市战略发 展问题的行动规划。
在本质上,行动规划是协作性的,需要通过若干年内主要利益集团之间面对面和双向/多向的交流才能实现。相互合作的起因在于,没有任何一方能够在缺乏其 它各方(包括地方政府)自愿合作的前提下,实施它所希望的行为,实现它所希望的目的。在过去20多年里,许多大规模的政府项目都采取了基本游离于常规规划 框架之外的协议性质、侧重战略的规划形式,通过与私人利益集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得以实现,因此,动态的行动规划特别适合于当前处于快速变化中的城市,它贯 穿于项目发展的整个周期,适应不断增加的决策需求。它强调此地一此时,而不是最终的结果;它以政治或高层次的政策和规划提供的假设为基础,将与项目相关的 所有可能的利益集团联系在一起,在它们之间相互协商,以保证项目能够(按照修改意见)继续实施。
本文介绍了有关新型规划文化的若干观点,在此谨供讨论。这些观点并不能被直接应用,而且也不是最终定论。但是,当这些观点进入到规划的对话当中,当世 界各地的规划师们试图搞清它们的含义并付诸实践的时候,这些观点会发生转化,渗透到规划师们各自的文化实践当中,以应对他们面临的各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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